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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奇幻小说]千年轮回

{转贴}[奇幻小说]千年轮回

。痴恋
孤岛原本并不孤独,只是由于后来海水居上的原因,因此被浩瀚的黑色大海重重包围,于是便形成了此时的孤岛。这孤岛的名字叫做镜池,至于这个名字的由来则很是飘渺,简单点说便是无从查起,可见给这孤岛命名的伟人到多渺小。
  镜池先前并不怎么出名,也没有什么伟人出现,在这片土地上先前曾有过镜族人居住,可是据说海水泛滥之时,他们一个都没有跑掉,可谓是一网打尽,连只残疾的杂毛狗都未能幸免于难。
  可海水不能来得无缘无故,这不是大陆漂移学说,而所谓海水由来的真正原因便是苏拉的出现,苏拉是全宇宙独一无二的爱神。全宇宙的爱情哪一个不是他撮合成功的,他的撮合美其名曰,缘分。因此苏拉便成了人们极为爱戴的爱神,人们时常在生活中念到苏拉,尤其是老年人,他们在享受天伦之乐的同时也在默默地感激苏拉,原因是他们对苏拉给予自己的爱情十分满意,他们时常对自己的爱人如此说,要是没有苏拉,我们怎么会相识,怎么会相爱,这都是爱神赐予我们的神圣的缘分啊。
  人们爱戴苏拉,虽然没有一个人真正地见过他,对于人们来说,苏拉永远是他们心目中所崇拜敬仰的爱神。可又有谁曾想过,这位全宇宙知名的爱神竟最终沦落为囚徒。爱神成为了囚徒,听起来很不可思议,可这却是事实。他被宇宙的皇囚禁在镜池,这囚禁是无期,因此对于苏拉来说除了死之外便是永远,因为他是神,神的生命是永生的。
  宇宙的皇囚禁了苏拉,理由是他触犯了宇宙的刑法,这刑法是如此的残忍,它使我最心爱的男人永远地离开了我。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天,那一天的黄昏,在镜池的海滩上,苏拉选择了死。我跑去见他的时候,他嘴角流着鲜血,他是服毒自杀的。镜池,海边,黄昏,这些都成为了我的伤我的痛。
  我叫麦子,我有着和人相似的面孔,也有着和神相同的血脉。可一千年前的我却是一只绯鸟,一只翱翔在镜池天空里的绯鸟。我喜欢飞,喜欢唱歌,我的羽毛是鲜艳的绯色,所以人们便叫我绯鸟。那时的人们像爱戴苏拉一样爱戴我,因为在他们心目中,我永远代表坚强和年轻。这是每一个人所共同向往的。
  全世界只有一只绯鸟,这一是独一无二,可也注定了我永生孤独的命运。我知道我永生所有的也只是坚强和勇敢,可这些并不是我所真正需要憧憬的,像人们一样,我同样爱着苏拉,也同样想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或许真得像苏拉所说的一样,绯鸟,绯鸟,孤独地飞,孤独地唱歌。绯鸟,绯鸟,寂寞地思,寂寞地活着。
  我还记得我和苏拉第一次相见时的情形,白桦林,长着白桦的那片地方,自古以来那里就是禁地,禁地便是不允许进入的地方,可我却没有把这放在眼里,我固执地飞,却在刚接近那片林子的时候,坠落了下来,从蓝如水晶的天空里一直往下坠落,与此同时我也感到了腹下剧烈的疼痛,我发现一只锋利的箭刺进了我的身体里。这只箭便是矛箭,我现在终于相信人们所说的这件噬血的武器了。
  在我坠落的一刹那,我也听到了人们惊天动地的呼喊声,他们高呼着我的名字,绯鸟,绯鸟,绯鸟坠落了。我听到了年轻孩子们的哭声,我更加知道我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和苏拉一样的高。我原本以为我会这样一直坠落,直至最终重重地摔在落满了白桦叶的大地上,血流尽而死。
  可奇迹总是在千钧一发的时刻诞生,我永生第一次见到了我心目中的偶像,爱神苏拉。他宛如天使,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自由去往,他出现在我身边,用他温暖的大手抱住我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不是幻象,这是事实,因为我不在有那种被重力牵引坠落的疼痛感,在他温暖的手心里,我是那么的幸福和舒适。
  他用他温暖的大手拔去我身上的矛箭,然后用唇吻我的伤口,我知道他的吻是多么的神圣,可这第一次神圣他却给了我这只绯鸟,也正是从这刻起我爱上了他,彻底地爱上了他。他的吻使我的伤口愈合,我站在他的手心里,看着他年轻俊朗的面孔,看着他对我微笑,犹如春风般的微笑,他对我说,从这刻起,你就要睡去,要睡一千年,一千年后,我还会来看你,在这片白桦林。
  我不知道他话的意思,可就在他说完的时候,我真得睡了,睡了。我要睡一千年。
  一千年。一千年之后,我醒了,醒来第一眼看到的仍是他,我最心爱的男人,爱神苏拉。
  麦子,你醒了。我听见他对我说话,我不懂他是否在对我说话,因为我从来就不叫什么麦子,我只叫绯鸟。可当我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人身的时候,我才恍然明白这一千年对我来说是何等的意义重大。我终于美梦成真,成为了人。
  后来我才知道他确实在对我说话,麦子是他给我起的名,我问他为什么给我取这名,他只是笑着说,他喜欢这名。于是在他的微笑中,我们开始了恋爱。沉睡一千年,为了修复矛箭给我带来的伤害,也为了一千年之后的爱情,我也终于知道早在一千年前,其实他就已经爱上了我,因为只有他爱的人才会拥有他的吻。我拥有了他的吻,我也爱上了他。
  爱在我们之间延续,可延续的最终结果却是悲剧。因为皇知道了我们的一切,宇宙的皇,他是不允许一个受世人爱戴的爱神爱上一个一千年前居然是只鸟的女人。他最终囚禁了苏拉,囚禁了我最心爱的男人,把他囚禁在孤独的镜池,让我永远也无法逾越大海去镜池见他。我只能站在大海边举目眺望着我最心爱的男人,在海边有一块岩石,岩石上写着,归来。

[ 本帖最后由 羽翼天使 于 2006-3-13 12: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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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可以允许我私闯禁地,可以允许我变成人身,却不能允许我和我最心爱的男人呆在一起,在镜池,哪怕是被永生囚禁,但只要能和他在一起,我都愿意。
  他成了囚徒,我又仿佛回到了先前做绯鸟的时段,我孤独地飞,孤独地唱歌,寂寞地思,寂寞地活着。我平生最爱唱歌,从诞生之日起就会唱歌,我的歌声能够传遍全宇宙的每一个角落,苏拉曾对我说过,因为我的歌,他开始思念我。我写了词,谱了曲,又给歌取了个名字,叫《千年轮回》,我每天黄昏的时候都会来到大海边,唱这首歌。
  在镜池的苏拉一定能够听到。
  苏拉死了,就在他被囚禁我们分离之后的第二年,黄昏,他死在镜池金黄色的海滩上。自杀。自杀的原因是因为皇对他说,我已经死了。皇原本想用这句话让他彻底对我死心并忘掉我,可他不但没有,却以死殉情,我被皇赦免,去海滩看他的时候,他已经停止了呼吸。而在海滩上,还存有他写给我的字,那些字是,麦子,我爱你。
  黄昏,夕阳西下,断肠人在镜池。我抱着我最心爱的男人,泪如泉涌。
  皇看了一眼苏拉,只叹了口气便走了,镜池的海滩上又只剩下我们俩,我的泪水落满苏拉英俊的面孔,我终于喊了出来,苏拉,苏拉。镜池的天空里回荡着我的哀号。
  我决定带着苏拉去我们相会时的那片白桦林,决定去便是决定死。我知道无情的矛箭会在我踏进林子的一刹那,射进我的身体里,可我别无选择,因为我已绝望。活真得会有不如死的时候。
  我抱着我最心爱的男人走向了禁地,走向了不归路,与我们一同去的还有《千年轮回》。
  我叫苏拉,我有着和人相似的面孔,也有着和神相同的血脉。我天生就是宇宙独一的爱神,我控制着世人一切的爱,却无法控制自己的爱,我知道自己在创造幸福的同时也在为自己掘着坟墓,我会越来越孤独,直至生不如死。我害怕那一天的到来,可又能有什么办法?从我诞生成为爱神之日起,我注定只能永世孤独。
  每个黄昏,我都会去往镜池,在那片纯净的林子里,安然地漫步,弹吉他。我知道只有这样才能减慢寂寞的侵袭。我也知道我来的这片地方是全世界人都不能来的地方,因为这里是禁地,禁地里存在着矛箭,没有一个人能在这片林子里躲过它的袭击。
  我在林子里很长时间都能够听得到绯鸟的歌声,我喜欢她的歌声,没有原因,这是天生注定。我深深地喜欢着她,一只翱翔于天空爱唱歌的绯鸟,我想假若她要是个人的话,那定会让天下的美颜失去光彩。
  可我万万没有想到她会如此大胆地闯入禁地,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让她如此,居然敢用生命来赌博,不过我恰恰喜欢敢用生命赌博的人。她最终还是没有躲过矛箭的袭击,矛箭锋利的箭刃刺进了她柔弱的躯体里,她从天而落,在她坠落的一刹那,我听到了世间人们的哀号声,我终于知道她虽然是只小小的绯鸟,却在人们心目中占据着多么重要的地位,和我一样的高,一样的神圣。她最终落到了我的手心里,我用手心接住了她,捧着她,她柔弱的躯体里插着矛箭,我想她一定很痛,我下定决心要救她,可救她惟有一种办法,便是用我的吻。
  吻是我拥有的最美好的东西,却也能深深地杀死我,因为我知道一旦我对谁用了吻,那么我将会情不自禁地爱上她。永生永世都会爱。而我也知道我是不能够对任何人动用真情的,因为我是爱神,这便是命运。我最终选择爱她,没有原因,我竟然毫不犹豫地做完了这一切。我的吻,将使她沉睡一千年。
  一千年。一千年之后,我来到禁地,来到了她的身旁,她已经如我所愿得变成了绝代美人,天下的美颜没有一个人能胜得过她。我的心已经不知为她剧烈跳动了多少次,我对自己说,这便是我最心爱的女人。我看着她醒来,我竟然脱口叫她麦子,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叫她麦子,当她问我的时候,我给她的答复是,我喜欢这名字。
  我们开始相爱,默默地爱着对方,却不知道在爱的同时,也在无声地缔造着未来的悲剧。
  当皇知道这一切之时,悲剧便开始爆发了,我对皇说,任何人都无法阻止我爱麦子。说完我便头也不回地走出他的宫殿。可皇并没有因此放过我,他最终选择囚禁了我,动用了海水,将我囚禁在镜池,我和麦子不得已而被强行分开。
  人被分开,可我们的心却始终牢牢地联系在一起,我每天都会一如既往地站在海边,举目眺望着大海另一边的我最心爱的女人,在海边,屹立着一块岩石,岩石上写着,归来。而每天黄昏的时候我都会听到她的歌声,都是相同的一首歌,而我猜那首歌的歌名一定叫《千年轮回》。
  一年之后的一天,我听到林子里响起脚步声,都一年了,还有谁会来呢,可当我想到麦子之时,我飞快地冲了出去,却只看到了他,宇宙的皇。
  你为什么要来?我不想见到你。我对他说。
  你知道吗?凭你这样说话的口气,我就可以杀了你。
  那就动手吧,少废话。
  免了,我来就是想告诉你,她已经死了。
  她死了,她死了,她死了。一刹那这三个字布满了我的脑海,皇又对我说,她是自杀。我不相信,皇又让他身边的海岩对我说,海岩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我一下用双手握住了他的臂,我问他,这是真的吗,是真的吗?我看到他落寞地侧过头去,过了许久才重重地对我点头,我松开他的臂,一瞬间不知所措,彻底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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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的黄昏又到了,皇还有他的大臣们都离开了镜池,偌大的一个镜池又只剩下我孤独一人,囚徒是这世界最孤独的人。我像往常一样来到大海边,可我却再没有听到她的歌声,我最心爱的女人不在唱歌了,她真得死了。可我却不知道,此时的她已被皇的卫队逮捕,并威胁她从现在起不许唱歌,不然就会杀了我。麦子为了我,不得不听从皇的命令。也许这便是天意。我想假若我已经知道真相,那我就不会选择死,我还会等下去,即使又是一千年。
  我在海滩上写下,麦子,我爱你的时候便服下剧毒躺下了。我选择了离去。
  我叫楠方,我有着和人相似的面孔,也有着和神相同的血脉。我便是这宇宙至高无上的皇,全世界的人们都认为没有了我也就没有了整个世界,可是我想说的是,其实与浩瀚的宇宙相比,我渺小的一无所是。我没有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创造了整个世界,我只知道当我诞生的时候,我便已经是整个宇宙至高无上的皇了。
  我可以得到任何人得不到的东西,但是同样得不到任何人都能得到的东西。这便是我的命运,作为一个皇的命运,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会离开皇位,离开这个世界,然后做一个平凡人,平凡地生活。可当有一天,海岩对我说,皇,你会永远不死的时候,我便彻底绝望了。绝望是因为我连拥有死的权利都没有了。
  而我不会死,是因为我是神。全天下的人类都期待永生,可谁又知道全天下的神其实都期待有始有终。很可笑的神和人。
  说实话,我并不想成为皇,可既然这一切在我诞生之时,就已经天然形成,那我只能乖乖顺从,我每天都装着做神,因为我要在神类面前树立起我应有的威信和尊严,虽然我并不想那么做。我惟有一个人的时候才敢做我想做的事,我会斥去所有宫殿的仆人,然后独自一人在宫殿里弹我最心爱的吉他,我更喜欢在每一天黄昏的时候弹,因为我知道在那时,那只翱翔在镜池的绯鸟就会唱歌。
  我喜欢她的歌声,喜欢听她唱歌,她的歌声每一次都会带给我不同的感觉,让我留恋,让我如痴如醉。我知道在我的生活甚至生命中已离不开她还有她的歌声。
  而当有一天,我看到她的真实面目时,我便爱上了她。我还记得海岩曾经对我说过,其实绯鸟拥有着全天下最美的容貌,而她先为鸟,是因为这是天意,只有当爱神苏拉给予她独一无二的吻时,她才会变成人的容颜。
  苏拉拥有了吻她的权利,而我没有。我还记得一千年之后,当我悄悄去镜池,在禁地白桦林的时候,我看见了让我心痛的一幕,因为我最心爱的女人居然和另外一个男人抱在一起,而那个男人便是苏拉。
  也正是从那一刻起,我开始憎恨苏拉,苏拉成为了我的仇人,这是因为他夺走了我最心爱的女人,他没能给我这个皇应该拥有的尊严和威信,他使我第一次尝到了失败的感觉。我恨他。
  我开始找机会报复苏拉,我绞尽脑汁,最后决定囚禁他,却谎称他和麦子的爱情违背了刑法,我知道其实谁也不服从这样的决定,而我是皇,我说的便都是对的。
  我把苏拉和麦子分开了,我甚至动用了全冰球的海水,目的就是把镜池变成荒凉的孤岛,然后把苏拉囚禁在孤岛里,狠狠地摧残他,我喜欢看着他痛苦挣扎的模样,喜欢看着他和麦子痛不欲生的模样。我知道当我拥有这种感觉之时,我就已经失去了人性。
  我最终还是失败了,因为我拆得开他们,却拆不开他们的心。每一天黄昏的时候,我还是会听到麦子为苏拉唱着的歌声,那歌声在告诉我,麦子爱得是苏拉,而不是我。
  那首歌的名字叫《千年轮回》。
  我没有看到我想看到的画幕,我知道因为麦子的歌声,苏拉已经变得越来越坚强。他相信等待,我知道凭他的毅力,他会顽强地等上千甚至上万个一千年。我不允许他坚强。我不得不囚禁了麦子,用威胁的手段禁止她在唱歌。虽然离开她的歌声,我会和苏拉一样生不如死。
  我骗苏拉麦子已经死了,苏拉相信了,他不得不相信,因为黄昏之时,他没有在听到麦子的歌声。而麦子却没有想到她最心爱的男人生存下去的全部力量居然来自她的歌声。
  苏拉选择了死,这同样也是我没有想到的。我杀死了苏拉,杀死了他,这个世界将再不会有爱。人与人之间将会发生战争,杀死了苏拉,邪恶将会在这个世界上繁衍。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幕,当海岩惊惶失措地跑进我的宫殿告诉我说,皇,苏拉自杀了之时,当我带着麦子匆匆感到镜池海边之时,我看到的苏拉已经安然地躺在地面上,永远都不会再醒了,他嘴角残留的鲜血在夕阳的映衬下红如桃花,在海滩的沙上,赫然写着,麦子,我爱你。
  我一瞬间几乎要跌倒,我懂了,什么都懂了。我还能再做些什么,惟有选择离开,将这最后的自由留给他,留给他最心爱的女人,麦子。
  苏拉死了,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再听到麦子的歌声了,那首《千年轮回》。
  我叫海岩,我有着和人相似的面孔,也有着和神相同的血脉。但我既不是爱神,也不是宇宙之皇。我只是宇宙中一个平凡的神。在茫茫的尘世间,能记住我名字的人并不是很多,因为我只是众神中一个很不起眼的配角。我每天跟在皇的身后,我知道我永远都是他的仆人。
  我听从他的一切,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和尊严。为了他,我可以背叛所有的朋友,因为只有他,才能给我荣华和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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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我最信任和敬佩的神还有苏拉,因为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小的时候就在一起,一起长大。我们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一切都是天生。
  然而尽管有这些,我还是十分孤独。我是神,在尘世人的眼中,我是那么的万能,可却逃脱不了这小小的孤独。任由它的控制和摆布。
  我时常选择一个人呆在一个安静的地方,弹吉他,清唱。在我寂寥的生命中,惟有和弦吉他才能带给我少许心灵的慰藉。
  我最喜欢在黄昏之时背着自己的吉他出门寻觅归宿。因为每到黄昏的时候,我就会听到她的歌声,那只翱翔在镜池天空里的绯鸟。她虽然是只鸟,可是我却能用心灵感受出她的人貌,我知道总有一天她会变成人身,当她拥有人的容颜之时,一定倾城倾国。
  我深深地爱着她,爱着她的歌声,从她成为一只绯鸟开始。
  我也知道其实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年轻的人们和神们都在爱着她,因为她的歌声能穿透每一个人和神的心房。她的魅力无人能够抗拒。
  而在这些人之中,我只是无名小卒。所以我能做的便是悄悄地躲在一个角落,安静地看她,听她唱歌,我并不奢望什么,我只希望在我孤寂的生活中,她会用歌声来消减我的孤独感。
  一千年之后,她变成了人,因为拥有了苏拉的吻。她变成人的时候,我就彻底绝望了。因为我知道她这辈子只会默默地深爱着苏拉。
  生活依旧,每天黄昏之时,我依旧能够听到她绝美的歌声,可我知道那歌只是为苏拉而唱。如果有一天,没有了苏拉,那么她的歌声也会消失。我害怕那一天的到来,可我知道这不可避免,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在同一个圈子里的三个男人都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她,皇,苏拉,还有我。
  为了得到她,我知道皇会杀死苏拉,这种杀不是在肉体上,而是在精神上,它比在肉体上更为残酷。我害怕那一天,可又期待,我知道自己还抱有侥幸的心理。这种心理使我不忍放过任何一次不起眼的机会。而我目前唯一能做的便是静静地等待。
  等待,等待,那一天终于到来,皇囚禁了苏拉,囚禁了我最好的朋友,皇宣布这道命令的时候,我一声没吭。我不能为苏拉说话,因为我和他在争着同一个女人。
  直到苏拉死,我才后悔莫及,我知道他的死与我也有关,因为我曾欺骗了他,使他相信麦子已经死了,正是因为我的欺骗,才使得他彻底地崩溃。无奈而选择了死。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当我和皇还有麦子去往海滩看他时的情形,他安静地躺在地面上,死去。
  我想当他知道真相的时候,一定不会原谅我。还有麦子,也不会。
  我抱着我最心爱的男人,走向了白桦林。我死心已绝,我将再不会唱歌,因为我最心爱的男人离开了我。这一切都是皇造成的,我恨他,却又无可奈何。
  既然无法对抗,那我只能选择永远离开。那片童话般的白桦林,我决定让落叶将我和苏拉掩埋。我知道当我接近它之时,无情的矛箭就会穿透我的身体。像一千年前一样。
  我在跨进白桦林的一瞬间闭上了双眼,为了减少一瞬间的恐惧感。
  可矛箭却没有出现,我睁开双目的时候,秋黄的数叶已经从我身边飘落如雪。漫天漫天的。
  我终于知道,矛箭其实并不无情。在爱字面前,它同样有血有肉。
  我将我最心爱的男人抱进了他的小屋,我仍清晰地记得这一切,一千年后当我在这片地方苏醒的时候,我和他紧紧拥抱,我问他,矛箭还会伤害我吗?他说,不会,他在就不会。我想着想着,就情不自禁地泪如泉涌。
  在苏拉的小屋里,我找到了他心爱的吉他,弦断了。再没人为我伴奏了,那我的歌声还有什么色彩,没有伴奏,音乐永远都是单调苍白。我试图想把吉他修好,只为在埋葬苏拉之时,把它放进他的坟墓中,苏拉不能没有吉他,就像一个画家不能没有笔一样。
  可无论我怎样努力,我都修不好它。我绝望了。好好的一把吉他竟然在它主人离去之时,也自残其身,不想再活。我又有了想死的念头。
  屋外风起了,风扫落叶,沙沙的响。
  恍然间,我又听到了吉他的伴奏声响,就在屋外,它弹奏的曲子竟也是那首《千年轮回》。我喊着,苏拉,苏拉。然后冲了出去,于漫天的落叶中,我却没有见到苏拉,却见到了我最不想见到的皇,他来了。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来,是想看我的笑话,还是别的。以及他为什么要弹奏这首曲子,他没有资格弹,因为这首曲子只是属于我和苏拉。
  我走到他的面前,他抬起头看着我,对我说,你还会唱歌吗?
  我没有理他,他淡然一笑,起身走了。越走越远,最终消失。只留下我呆呆地站着。
  我又回到小屋中,苏拉的血流淌了一地,我抱起躺在地板上的苏拉,不知道这一切都是怎么了,死去的他为什么会流这一地的鲜血,那些鲜血源源不断地从他口中涌出,涌向那把断了弦的吉他。然后我看到那把吉他又重新自动修好。
  弦接上了。苏拉的血也停止了流淌。
  第二日,我安葬了苏拉,却没有将吉他连同他一起埋葬。因为我在他的衣袋中发现了他写给我的字条,如果我死了,请把我的吉他放在苏格拉的山顶。那样的话,你还会再看到我。我会因为那样而灵魂获得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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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是按照苏拉的意思把吉他放在了苏格拉的山顶。之后的一切则正如苏拉所说的一样,我见到了苏拉,在梦境中,那个梦境足足有一千年之久。
  这是苏拉吉他的梦境,在这个梦境里苏拉成为了另外一个男人,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简爱我叫苏拉。是这个世界上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男孩。和所有十八岁的大孩子一样,我有着柔顺的长发和忧郁的眼神。在夏末秋初的日子里,我每天都穿着白颜色的T恤衫,蓝色的牛仔裤,浅色的运动鞋。一个人走在学校宁静的校园里,边走边思考问题,思考着关于医学、爱情、生命的问题。我总是忘记时间的方向钟到底转到了哪个位置,我沿着干净明亮的马路一直向前走,路两旁的白桦在哗啦哗啦往下掉着树叶。
  又是一年的秋天,这一年又快要过完。我很容易地便想到了一句话,秋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等到明年春天的时候,我又会看到满世界明媚的阳光和绚丽绽放的鲜花。我想等我重新站在那片发了芽抽了青的白桦林中,我一定会幸福地泪如泉涌。
  风在校园里穿巡,天空里依旧漂浮满温暖的阳光。我将手插进裤袋中,扬起头,看着蓝色的天空发呆,天空里的云朵白如雪。我很容易又想到麦子所写的《千年轮回》那首歌。麦子是我在大学认识的朋友,她写完这首歌的时候就匆匆拿来给我看,并让我弹吉他给她伴奏,她唱给我听。我很乐意便同意了,原因是那首歌的词和曲都做到了近乎完美的地步。
  囚徒,囚徒,你寂寞地思,寂寞地活着;绯鸟,绯鸟,你孤独地飞,孤独地唱歌。尤其是结尾的这句歌词,我最是喜欢,感觉它比任何一首情歌都要完美。
  我是一个非常热爱写作的男孩,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我不得不放弃学文,而转为学理,我高中时代的理科成绩在全县都是能排的上名的,所以我理所当然地靠着实力顺利地考入了大学,被迫选择了学医,并且是需要拿手术刀的临床,没办法,这是父母逼的。
  学医很苦,如果让我谈谈对学医的看法时,我想我只能这么说。我天生就不是一个学医的,我甚至现在看着实验室的解剖尸体就浑身战栗并毛骨悚然。我拿着手术刀的时候,手就会抖得厉害,我想这样下去那我五年毕业后还能给别人开刀看病啊。
  十八岁我读完了大一。大一班里二分之一以上的男生都找到了女朋友,学临床的不像学其他专业的,诸如核技术专业,还有国防专业,一个系里都难找到几个有鼻子有眼的美女。即使有,也大半属于恐龙档次。学临床的则大为不同,美女甚多,就拿我们班来说,四十六个人里面,不多不少刚好男女生平均分。所以这足以爽死了我们班的男生,让他们日日无眠,夜夜美梦不断,不过我敢担保出现在他们梦中的女生百分之百都已经失身。
  我在班里不怎么爱说话,但是尤为爱写,我的爱写在整个医学院都是众所周知的。他们都奉我为作神。一有时间,我就会打开电脑在文挡里写满密密麻麻的文字。写完之后,就发到榕树下,一般不会超过二天就会发表。网站上发表文章简直太容易,我想如果现实中也这样,那我现在肯定已经富的流油。
  因为我不爱说话,性格又比较孤僻,所以朋友极少。在高中时代还并没有感觉到朋友的重要,可到了大学,却发觉现在这社会没有朋友真是一件比跳楼还痛苦的事情。我家远在镜池,和这里相隔着十万八千里,大一刚进校的时候,特别想家,用寸断肝肠这几个字形容一点也不过分。特别是夜里当自己躺在床上的时候,每每想到家人的笑容和镜池里美丽的一切,便会不由自主地往被窝里掉眼泪。有好几次,当自己睡醒的时候,眼角都还是湿湿的。
  我想回家,回到镜池,永远地陪着家人。我那时一直有这样的念头,有好几次,我手里拿着银行卡一路狂奔,跑到自动取款机前,想立刻取出现金去火车站买火车票,搭上直达镜池的火车。可是当我看到取款机前站满了人时,我又突然间打消了这种念头。我想他们不回去,我干吗回去。
  很可笑的想法。却一直安慰着我在大学校园里度过了一年。在一年里,我写了许许多多的东西,光发表在榕树下的就已经有三十多万字。每天晚上当别人都躲在被窝里做美梦的时候,我却依旧坐在电脑前,写着密密麻麻的文字,我不知道我要这样一直写到多久。
  我会写到死。有一天在梦中我突然间知道了我会写多久。我想只有这样,我才能够永远追求着自己的梦想,永远都不会放弃。想到这的时候,我很开心,在梦中我幸福地微笑,笑容灿若夏花。我突然间觉得当我写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将会是一个最幸福的孩子。
  今天是夏末秋初的第一天,值得纪念。我依旧向往常一样,背着书包,听着Mp3,以缓慢的步速往前走着。至于我要走向哪里,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想应该至少不会走入地狱,但也不会走进镜池。
  我一直在生活中给我的小说找着素材,说实话,我小说的情节一向缺乏张力,这着实是件令我头疼的事情,因为要知道如果一部小说连最起码的情节连贯都做不到,那这部小说只能是失败的,不管它拥有多少字数,也不管作者花费了多少心血。
  我知道我将要写《千年轮回》了,这已经是我第二次以相同的名字来命名自己的长篇了。当我前一个星期把这种想法说给我最好的朋友麦子听时,她竟激动地拉着我的手不放,并对我说苏拉,快点写吧,一个月搞定后,赶紧找出版社签约,我敢保证你这部小说肯定能畅销。她越说越亢进,可兴奋细胞产生的动作电位猛扫她的心血管系统,结果造成她体内的激素飙升。到最后,她竟说,全中国十三亿人,一人买你一本书,天哪,你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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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完的时候,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我想我写了这么长时间的东西都还不敢太夸张。没想到她竟然夸张地说我一部尚未出版的小说发行量将比《圣经》还要高十三倍。我不得不说阿门了。既然已经提到麦子,那我就不得不多说两句,她,和我一样同为镜池人。我认识她是在大一第一次老乡聚会上,那次老乡聚会,她坐在我的身边,身着一件白色的吊带裙,打扮得跟一朵花似的,我没有想到,镜池中还会有这样的一美女。以至于让我看到之后,竟然感动得茶饭不思。尤其是她侧过脸对我放出两道秋波之时,一瞬间我心跳创造了历史新高。我想再这样下去,那我多半会成为后天性心脏病患者。我怕我会成为,所以我不敢接受她的电波,我忍着,强忍着,比日本的忍者还要牛。
  那天晚上麦子喝了许多的酒,和我们一桌的每一个小男生老男生都被她灌倒了。更令我诧异的是当桌上只有我一个男生依旧稳若泰山地坐着之时,她依旧不倒,并且神态安详。面部只有少许的红润。我在想是不是她的肠胃具有特殊的消化功能,把喝下去的酒精都变成了人体所必须的七大养料。假若真是这样,那她真她妈狠。
  我看着她并紧紧地握着手中的杯子,我想头可断血可流但惟独不能失去手中的杯子,而我知道一旦手中的杯子被她抢走,那我将会面临浓度为36%的酒精的炮轰,我不敢担保在酒精炮弹的轰击下我会不倒。我想我若倒了,她会对我做什么事,我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想我也是一生理功能正常的青少年,如若真的失身,那我将无脸再过长江回去见镜池父老。
  把杯子给我。她笑眯眯地对我说。笑里藏刀。我对她摇了摇头,本人乃一文人,不胜酒力。我解释说,接着我把手中的杯子攥地更紧,我想这可是我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我亲自给你到酒,还不行吗?她端起酒瓶就要往我杯子里倒。
  我说,算了吧,我不需要你亲自给我杯壁下流。想我也是一高才生,如此醉在你一个小女子手中,岂不是要贻笑大方了。听完我的话后,她竟然哈哈大笑起来。我很惊异地看着她,因为我觉得她的容貌和她的笑声一点也不搭配。裤子怎么能穿在上身呢?
  那一晚,我坚守住了我的阵地,没有喝一滴酒。而她也拿我没办法,她只能一个人直接拿着酒瓶喝。有许多次,我都劝她不要喝那么多的酒,并且想试图从她手中抢过瓶子。但最终都没有成功,她发了疯一般地冲我大吼,并且把酒瓶狠狠地摔在地上,接着我便听见了很响的破碎声,声音在整个酒吧里轰鸣。所有的客人都惊异地把目光移向我们。
  酒瓶裂成了无数的碎片,啤酒随着碎片溅的满地都是。水金黄的液体流到了我的脚下,我想坏了,我新买的特步最怕啤酒水,一遇到啤酒水,这鞋底就发毛。整个酒吧一瞬间安静得像是太平间,甚至于我还认为是不是人都被吓死光了。怎么连一个人都不敢吱声?想麦子也是太狂妄了点,灌醉了所有的超男同志不说,还要在酒后大耍酒疯,我有点看不过去了。
  我刚想说,你对谁撒酷啊,学校门口有一个网吧就叫撒酷,网速快的不能行,你丫还要跟它比发浪啊。可是在我牙齿刚想风光展览的时候,她的双目秋泪又已向我压来,声势浩大得不得了。为此我不得不禁闭牙关。我只能傻傻地看着她在我面前落泪,开始是泪眼,接着便是泪面,最后泪水竟然直逼我本就脆弱的心理防线了。
  我软了,软得心不服但口服。我又看到她边哭边俯下身去捡玻璃碎片,我刚想说不要,她的手就已经被扎出了鲜血,鲜血顺着她指尖的伤口源源不断地向外涌出,怎么都不停止,我想坏了,该不是大动脉被刺破了吧,如果闹出人命,那还了得。说不定到时就真的进镜池了。
  我当时就慌忙地俯下身去拿起她的手指往自己嘴里放,她却慌忙地想把手指拿出,并对我说,你发狂犬病啊,干吗咬我手指,吸我鲜血。我没有理她,拼命地吸,我心里反复地念着,吸死你,吸死你。她反抗我不过,就开始用手拧我身上的肉,我被她拧得生不如死,到最后,不得不展览牙齿,并仰天痛吼,我们俩的行为终于引起了客人的不满,他们纷纷离去,把我们当成了混事之人。
  她的手不在出血,被她拧的部位却鲜红一片,我说,你看到了吧,我是在好心帮助你,把伤口放在口腔里,能够加速伤口的愈合,这都不懂,亏你还是一学医的。你懂,你懂去给别人做心脏瓣膜移植去呀。你。我指着她,无话可说。罢了,罢了。这年头,好心根本就不会有好报。
  至今想起那一晚,我都忍不住笑,有时候是狂笑,有时候是暴笑,有时候是微笑。那一晚,她的确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我竟忘不掉她,我那时就在想坏了,我是不是喜欢上她了。但直到我给自己列出根本不可能的十大理由,我才稍稍放下心来。
  我和她就如此认识了,之后她隔三叉四地都会找我,并且能够找到我。我很诧异她的侦察水平如此之高,所以劝她不如改行学法医学算了,谁知她却说,法医学非我这种变态到家的人不能学尔。我当时就冲她板起了脸,我说,算你丫狠。
  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长,每天吃饭,自习。她在学习部谋了一个差事,每天大小会不断。并且她还有一个怪痞,就是非拉上我不然不能开会。我说我身无分官,和你去除了会喝茶便是打哈欠。我甚至说出我到那里简直就是伤风败俗。我嘴皮都磨破,想让她大人有大量,放我一马。谁知她却变本加厉,对我的人身自由狂加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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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之后,我和她约法三章,章里明文规定,除诸如上厕所等特殊情况外,我必须时时陪伴在她身边,如同她一玩具小熊。对于这规定,我却不敢怒也不敢言,我不得不学起勾践同志卧薪尝胆的心法,从集市上买一胆,每日夜深人静之时,取出尝尝,甚为不爽。
  可怕的日子直至前天,前天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我是被她一顿痛打之后再也忍无可忍,我如原子弹一样爆发了,其能量相当于一百吨重磅炸药。幸好她有抗辐射能力,不然我敢担保她这一生再生不出孩子,就是生出,也是一畸形。我开始对她大吼特吼,我好久都没这样爽过了,其中最经典的一句话就是,你把我当人看,我才能把你当神看。
  我又说我永远都不想看到你罪恶的面孔,我对你已经彻底绝望。接着我便转身离开,只留下她一人傻傻地站在白桦中,呆若母鸡。可后来我竟后悔不已,我甚至觉得自己刚才的表演一点都不撒酷,并着实有点过分。我想起了老乡聚会时的情形,我担心她会想不开,来个咬舌自尽吧。
  可事实证明她没有如我所说的一样咬舌自尽,她每天依旧生活得很好。穿着红色的毛衣,黑色的牛仔裤,头发柔顺得一倾直下。只不过当我们不知不觉相遇的时候,全然已经成为了陌生人。我们擦肩而过,我们都很撒酷。然而在撒酷之末,我心里却很不是滋味。我想不管怎样我都还是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人,和她相处了那么长的时间,没有爱情也应该有友情。
  所以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越来越后悔,后悔得不得了,甚至我都想找块硬点的豆腐一头撞在上面死了算了。可每每当我想做傻事的时候,我都会想到在镜池里看着我想着我的父老乡亲,并且屡试不爽,想到他们,我就开始四肢无力,头脑简单,简单的到最后让我甚至不知道何为自杀。
  我每天开始习惯着过一个人的生活,每天都反复地听它几百次蜜雪薇琪的《独立》,我甚至学起了古人发誓的样子,站在滔滔不决的江水边,以前所未有的壮志豪情对天发誓,大江东去浪淘金,苏拉要独立。可当我说完这话的时候,却又不自觉地有想哭的冲动。我一直是个脆弱的孩子,从小就是。我没有多少朋友,朋友对于我来说如同没有吃过的鱼翅一般陌生。正是因为没有,所以我才特别的需要,特别的渴望。我很羡慕那些被一大群朋友围着的男孩女孩,很喜欢看他们爽朗并清醇的微笑。我那时一直在想,要是有一天我也有这么一帮不管是狐朋还是狗友的兄弟,那该有多好啊。而麦子正是在我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出现了我的面前,我不得不承认,说的夸张些就是她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她虽然脾气古怪,但是心地却很善良。就如同一只披着狼皮的羊。无论外表是多么的刚强都无法掩饰住她内心的脆弱。不过还算她幸运,碰到了我这个温顺的小狼,我们在一起狐假虎威也就算了,可是她越来越放肆得让我无法忍受,用我苏某人最常用的一句话说就是登鼻子上脸,给点阳光就灿烂。
  苏拉,苏拉。我的沉思最终被打断了,我抬起头又转过身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走出了校门,木头向我跑来。原来是他喊我,不过喊的倒也及时,我的思想都快要泛滥了。不知不觉竟然想到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不就是对一个让我看着不顺觉得不爽的女生发了火吗,有什么大不了的。值得为她想这么多吗。
  木头跑到我面前的时候,俯下身大口大口喘着气。看着他喘气的样子,我就想笑。追星没有必要这么疯狂吧。我书都还没出呢,你就这样,那我书要是出了,你岂不是每天要乘飞机满亚洲地跑着找我签名啊。去。扯哪去了。我知道你文章写的好,但是也没有必要这么吹吧。你不怕把全世界的牛都给吹死啊,蜗牛都上天了。他说完便又唱Jay-chou的《蜗牛》,只不过是翻版而已,歌词已经被他改得面目全非,以至于爱国歌曲成了搞笑金曲,我至今对里面的一句经典歌词记忆忧新,那歌词曰:我要一口一口往上吹。有点高潮味道。
  哈哈。鸭子你真幽默。我破口而笑,木头也笑,站在我的面前,咧着嘴笑,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真不知道他用的是什么牌子的牙膏。你大老远就追我,有什么事吗?我问木头。
  今天晚上我请客,你跟着一起来吧。他摸着后脑,阳光在他白皙的脸上不停地闪烁。你请客,天啊,太阳这是从打南边出来了啊。怎么遇到喜事了。去。我看到他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你娃莫不是把月泽追到手了吧。说完之后,我心里又在想,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这毛头小子,狗屎运走完了,开走梅花运了。
  他抬起头看着我,像个婆娘一样害羞地笑着。接着对我点了点头。阳光下他乌黑的头发熠熠闪亮。哎,这世界上不多日又将多出一个妇女。我感慨到。你在说什么啊。木头的脸一下阴沉下来,真是九月的天,木头的脸,说变就变啊。
  哦,我没说什么,我是说,你这么有钱,月泽找到你,那过不了多久不就是一大富女了。切,你小子,别看外表老实,实际上最不老实,整个一虚伪狼。好了,不和你再油嘴滑舌了,我还是省点力气晚上吃饭吧。哦,还有,你现在要去干吗啊。怎么一个人很不开心的样子,麦子呢,怎么没看见她啊?
  我走路还必须有她啊,她又不是我什么。别在我面前提她,省了我抓狂。
  看,看,话里都带刺,真不愧是一作家,我呀,一猜就知道你们俩吵架了。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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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吵架,真是闻所未闻,你看过君子和小人吵过架吗?
  是啊,人家麦子一女君子怎么能和小人吵架啊?
  我打坏你脑壳。我说完就抡起拳头向木头的脑袋打去,我心里在想,我打的就是有钱的。不过不幸的是拳击技术不到家,每每打不到他的脑壳,这已成为我自出生以来最为遗憾的一件事情。木头以前在武校呆过一段时间,那年他十二岁,整个就是一小流氓,染着黄头发,跟俄罗斯女郎似的。说起话来,离不开娘字,仗着自己家有钱有势,屡次调戏人家良家少女。
  后来学校再也无法忍受他的胡作非为,高层领导冒着被撤职的危险集体讨论决定开除他。再后来他就辍了学,满世界的混。一次竟然将市长妻子的妹妹的儿子打伤住了院,市长亲自带领武警官兵冲到了他家,指着他父亲的额头说,别看你是优秀民营企业家,我就不敢动你。他父亲好说歹说都不管用,木头最终还是被戴上手铐压上了警车,临走时他看着他爸爸,也正是从那一次开始他知道了他爸不是神,撑死就是一公司老总。等着他摆平,这世界难民都死光光了。
  不过据说之后还是他父亲用钱摆平了这件事,木头只在拘留所呆了一夜,第二天就被释放了。出来之后,他父亲不顾他的反抗就把他送到了武校,而武校的校长正是先前他父亲在同一个连队里的战友,他父亲将木头交付于他的时候,只说了一句话,不听话,就给我狠狠地打。
  我是被打出来的。现在的我是被打老实的。我和木头在一起回忆往事的时候,他总是这么对我说。并且每次他说完,眼睛里都是清哑哑的明亮一片。我知道在武校的那段日子里,他受了不少的苦。所以他一直在埋怨着他的父亲。我每次劝他的时候,他总是说,我恨他,因为他让我承受了我不该承受的东西。正因为这,我的心永远都是残缺的。
  小样,还想跟我打。木头已经握住了我的手腕,他手上的力气很大。捏着我的皮肉非要让我说不敢了,我说想我也是天不怕地不怕,即使是死又何足畏惧?看不出来,你这个像烂豆腐一般柔弱的文人还有如此大义凛然的英雄气概啊。他又加了一把劲,好,我让你天不怕地不怕。
  哎呀,快放手,痛啊,我服了,老大,我有眼不识人山,我再也不敢了。我的手腕已经被他握得疼痛难忍。这可是你说的,下次再敢自不量力,休怪我杀你个干干净净。他松开了我的手腕,被他捏的部位,一片淤红。我不敢明说,心底忿忿地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痛吗?他又装起了好人,假惺惺的微笑让我真想呕吐吐死他。不痛。我不敢对他怒目以视,只能以谎话回之。可我心里终归不是滋味,被人揍了还要说不痛。这弱肉强食的世界真是一长尾巴狼。不痛就好,我走了,拜拜,晚上记得去,在百姓饭馆。他说完就扬长而去,阳光下的背影,高大并挺拔。真是一练过武的,身材都这么牛插。
  我愣是站在原地看着他大摇大把地走进校园,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这样站着很像一个傻B,我自言自语地对自己说,我还站着这儿干吗呀,哪凉快到哪去贝。我抬起头看了一下天空。湛蓝的天空里浮满金色的阳光,白云悠悠,像是几亿年前的的漂移大陆,闲着没事就乱窜。
  我最终选择了回去乘凉,我想我应该回去开始写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了。我给自己定下每天写一万字的计划。我想证明这世界上不是只有他倪匡每天能笔耕不辍上万字,我也行。我知道我要在自己的小说中融入新的元素,我是一个爱幻想的男孩。我也知道一个真正的作家想象力至少也比类人猿高出个百十倍。我想如果连这么一点数据都无法办到的话,那么那个作家不是一白痴,就是一痴白。可是我的幻想有时候让人不可思议,我曾经拿一篇文章给麦子看,没想到她看完之后就抱头痛哭,并且屡劝不止。我就在想难道我的小说真有那么大魅力吗?直至后来她好不容易不哭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她哭是因为看不懂我在写什么。
  我直接回了宿舍,时间还早,才上午,我想我写到晚上再去吃饭也不迟,至于中饭吗,就没必要吃了。狂写忘食。写书的就应该有这样的精神。我沿着学校干净的马路往宿舍的方向走。内心却久久无法平静,每次写小说前我都有这种毛病,好象写小说就是刺秦皇一样,有去无回。并且这种毛病我屡克不能改之,直至我看了屈原兄的一句诗,我才终归知道,路漫漫兮其修远兮,慢慢来吧。毛病要是一下就能克服,那这世界早就没有人才了。
  马路两旁的白桦高耸入云。白桦的叶子很白,洁白若云。落下来的时候,很像超级雪花。天空里再来点微风,众叶齐落,百叶争舞的情景实在是美不胜收。我被这美所陶醉。我想如果我有来生,那我宁愿做一棵白桦,在镜池里自由的生长。我越想就越感到快活。可后来突然冒出的一个镜头却大煞风景,因为一个手握力斧的老处男将整个白桦林都砍光了。
  我回到了寝室,寝室是坐落在西北边境的一座八层大楼,现在西北大开发搞得是火火风风,所以宿舍楼也不幸遇难,被炸了几次,又翻盖了几次,直至我们这一届,才最终定格下来。不过让人痛苦的是,宿舍楼高不胜寒却没有电梯,所以只能连滚带爬,特别是夏日,爬一楼准让你洗一次汗水澡,并且还是百分之百免费的,全自动汗腺服务。这还不算什么,更绝的还是我住在八楼,我虽然一向有一览众山小的凌云壮志,对于如此高的距离却有点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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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附属医院的医生开了N次胃药,终归不起半点作用。我也终于知道好的消化系统决不是靠吃药吃出来的。而是靠坐电梯坐出来的。信不信由你。
  此时此刻我已经坐在了电脑屏幕前,我的屏幕有点海水的味道。不过遗憾的是有关游戏的潜艇始终不驻我的海港。从开学起学校就禁止任何学生以任何名义玩不该玩的游戏,如果不听学校教导,那么抓到一次,扣一次学分,直至扣完。而学分正和毕业后的学位证挂钩。
  我打开了文档,在文档开头的正中央写下了,千年轮回这四个字。我很喜欢这四个字,说不上来为什么。每每空闲的时候,我都会如此坐在电脑前,写我的幻想小说《千年轮回》。
  当我写完之时,天不作美,已经狂黑。我突然间感觉很害怕,因为寝室里除了我之外就再找不出第二个人来,不知道那帮小子又去干吗了,不过以我平时之老道判断,肯定都在全心全意地泡着,至于泡,也大抵又二,一为泡妞,二为泡吧。这便是中国高校生的在校生活全貌,本人冒着被批危险,在此直言不讳。
  我记起白日里木头让我晚上八点钟去百姓吃饭的事情,百姓饭馆在学校后门一条街上,那条街是我们课余娱乐的场所,除了饭馆便是网吧,绝佳,每日每到放学之时,人群都纷纷涌向后门,声势浩大,未为壮观。当然本人不才,也是潮流中的一员,每每出去,留恋忘返,于是同学给我一响名,曰,神龙见首不见尾。我当之有愧,所以至今未受。
  百姓饭馆其实一点都不百姓,如果让我用两个字形容它,就是黑店。当然黑店并不是说它宰人,而是它外观实在是太黑,让我找不出好词形容它。里面设施也大抵算得上零级,所谓零级就是只有几张破桌子和一台黑白电视机。如此垃圾装备,想也很少有人光顾。不过经我观察,其生意向来绝好,每日进进出出,贵人不少。
  我曾咨询室友其中之奥秘,我甚至在猜想莫不是里面在用黑白电视机放毛片。室友回味半天,神情和吸毒成瘾者不相上下。我正困惑为何一提百姓饭馆,他就如此动情,平时让他看窈窕淑女,他都未有过此种境界,还让本人误以为其先天性阳痿。大概过去上分钟的时间,他才嘘出一口气,竖起其大拇指,大叫,好,好。
  我说何来好,他道百姓饭馆中的厨师都是本科毕业,向来做的饭菜绝香。所以才引得如此多的少男少女,络绎不绝。原来如此,好菜真是出自高徒。我恍然大悟,打那之后,每每做梦,都梦到自己去了百姓,见到一本科毕业的美女小厨,身材绝佳,我们一见钟情,当晚就步入洞厨。
  我一直有想去百姓的冲动,只不过囊中羞涩,吃不起本科生做的好菜,只能每日买些泡面充饥。这也怨不得自己,生活费太少,用完的时候都没感觉。我曾好几次低声下气与家人商谈生活费之事,家人说我已年满十八,不属于未成年人。既然已经成人,就应该自食其力。我当即反驳道十八岁和十七岁有什么区别,区别大了,决定了在成年两个字前是否要加未字。家人扔来一句话,挂断电话。挂得很响,让我心寒不已。
  我看了看表,离约定时间还有十分钟。时间非常紧迫,上天已不在给我第二次修理发型的机会。我用手随便抹了两下,便算大功告成。匆匆离开寝室,直奔后门。上路之时,无意中瞟到麦子,她和楠方并排走在一起,两人配合默契,有说有笑,让我甚为不爽。我说原来她个丫头片子根本就没把我当会事,正是因为她,我现在的心情才如此郁闷,以至于我很有拉过一个人狠揍的冲动。她倒好,背着我和别的汉子好,一句不好听的话就是偷汉子。
  你敢,你敢如此虐待我脆弱的心灵。我忿忿地道,刚想继续往下说,不禁又嘎然而止,因为我意识到了她根本就不是我什么什么,她配吗,我什么什么好歹也应该算得上个什么什么。随她去吧,事已至此,我也不想再呜呼哀哉了。可我仍然一直远远地跟在他们身后,密切地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越监视我的心就越痛,痛不愈生。我想今天是见鬼了,自己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感情。想我苏某人也是条顶天立地的汉子,万莫流泪,不然被一空中不明飞行物拍摄到,并广在外星球流传,那岂不是要贻笑大方,丢地球人的脸。
  可到最后泪水还是像银子一般哗啦啦地往外流,流得我直叫心痛。不过幸好泪水乃身外之物,还没达到我为其割腕自杀的地步。我赶紧低下头去,走入无人区,拿出本用来擦屁股的纸将就着擦了一把眼泪。边擦边环视四周,绝对安全。
  我一直在不停地问着自己一个问题,这是不是表明我已经喜欢上她了。如果真是,那我岂不是三生无幸,爱上一个蹂躏自己的女生,这将注定我人生的悲剧。说不定日后又被这士比亚那士比业编成悲剧剧本。拿来要挟我的子孙后代。痛哉痛哉。
  我就这样一直痛到了百姓,是痛支持着我走向了我梦中的殿堂,我想我今晚就要大开口界,看一看你这个饭馆到底有什么拿手好菜。木头和他的女朋友月泽已经站在百姓的门外迎接来宾,木头破例穿上了他最不爱穿的西服,幸好月泽还算有点良知,没有穿婚纱,要不然真让黎民百姓误认为他们在开结婚典礼。
  麦子和楠方先进了饭馆,接着是我径直走到他们的面前。见到他们,我拼命地微笑,却不知该说写什么好。就等你了,快进去吧。木头搂着我的肩膀,我们一同进了饭馆。饭馆里灯火通明,吃饭的人排成了长蛇阵,我不得不使用缩身术,方才走到了木头预定的饭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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