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唠叨)歌者
今天去了卓越网,看到了‘生于70年代的证明’,那段话让我感动良久。是啊,对于生于80年代的我们,我们不像今天的孩子一样玩电脑上网,可我们也留存着许多美好的温暖回忆。
我开始了怀念,这是种老去的标志,在我还没有真正老去的时候,呵呵。
歌者
最早开始听流行歌曲的时候我才上初中,记得名洋,费翔,林良乐,这些名字,有些已经消匿无踪了,而我还在不时地哼起“那一夜,是那么大的风,让我的心,在风中颤动。”想想人真的是种很矫情的动物,至今,我也没有仔细且真切地感受心在风中颤抖的滋味,但这首歌,是一直爱听爱哼的,觉得很感动——真实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故意伤怀。
最早的最爱,是齐豫的《九月的高跟鞋》,那时并不记得歌者是谁,只是凭白无故地为“走过了一段段的从前,就象看过了一场一场的烟火表演,绚丽迷乱,耀眼短暂,在还来不及叹息的时候,便已走的遥远。”伤感了一番,从此便将这调子深深刻在了心间。那时很多情绪及感动都是莫名的,不知所措的,不知道为什么而感动,更不知为什么而停止了感动。
接触到娃娃再爱上她,只是为了那首《飘洋过海来看你》,当时听说了娃娃和她的北京男友的故事,总觉得有些可惜,单纯为了空间的距离而分离,放弃了真挚的情感,我不仅抱怨起这两个人不够坚强不懂克服来。长大了,学会了喜欢之后,自己也喜欢过一个距离遥远的人,才算明白了这其中的苦楚,以至于朋友说爱上了一个身处遥远异地的男人时我只叹了口气,说,看看流星听听《飘洋过海来看你》吧——“漫天风沙里,望着你远去,我竟悲伤得不能自已,多盼能送君千里,直到山穷水尽,一生与你相依。”这样的都市童话,今天的我,竟已经无法再让自己相信了。
谈到那个时代的纪念,不能不提的就是罗大佑,《童年》便已经简单地打动了一批在课堂里望着窗外的孩子们,而他苍凉嘶哑的声音又迷住了一批扮酷的少年们,低调的“流氓”作风更是轻易地获得了正处在反叛期青年的好感,于是渐渐地,孩子们随着自己的成长,更在他的歌曲中发掘出许多躲藏在简单表达之后的深刻来。只是在我最初听到这首歌时,描写少男少女钟情的一段却无辜删去,或许这就是这个年代的烙印吧。
就在这样的歌声中长大了,日日夜夜在苍白的工作学习中过去,很难得再会有心情细细去品一首歌,对我来说,现在唯一的音乐欣赏时间就是在忙碌中按一下键,音乐自然地流淌,不去细听,不去嚼咀,走过的音乐就象浅淡的风铃作响,不会惹起伤怀,不会引起回忆,每首歌,都只起了洗刷其它噪声的作用,我已经不会用心去体会了,更别提血液流淌中混和音符跳动这种告别已久的微妙感觉。
而对以往的怀念,却在构筑着一个想象中的唯美空间,这空间,只对少年时听过的歌曲开放,它们紧紧关联着我最美丽的年华,它将成长的烦恼与浅薄的愁绪点点滴滴地凝固,缩小隐藏在我早已不再清澈的瞳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