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亦是种美
死》是英国作家吉姆克.雷斯近年妄称的又一力作,2000年12月在纽约《时代周刊》上被评为“本年度最佳图书”,2001年3月又荣获美国著名三大图书奖之一的全国书评家协会奖(NBCC)。为此,述评界雀跃欢欣,好评如潮。而克雷斯本人却生就一双冷眼,在宣布奖项和颁奖时他的感受是,“在全世界最富文学气息的城市,由美国主要书评界授予的一项图书大奖,还有追加销售额和更丰厚的下一版预付款的承诺?……不,我不允许自己充满希翼。我必须强迫自己实际一点。”
克雷斯是个讲求实际的人,他的性格或许影响到了他的创作风格。在《死》这部小说中,死亡被他那枝客观、冷漠的笔剥得一丝不挂,让其显露出丑陋的内在。死亡的现实,身体的退化,身体的终结,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令人作呕的,却又是克雷斯欲向人们展示死亡的原始边缘,震醒人们面对死亡这一真实而自然的显示。
克雷斯将死亡残忍地推到人们面前,迫使他们正视死亡本身,“尸体立刻就被发现了,先是被一只甲克虫,一只雄甲克虫。接着,成对的劫掠者到来了,是被新伤口的召唤和尿味引来的;成群的苍蝇和螃蟹,它们通常不得不以鼠类和死鱼腐肉为生。然后来了一只海鸥。除了报纸,没有人会说‘那个夏日的午后,只有死神在沙丘之中。’”克雷斯运用显示的笔调极力表现死亡的可怖,显示的近乎残酷,他让宗教的表面安慰顿失功效。
克雷斯笔下的死亡既不维美也不惊险,它平常得就像每天要吃饭一样。在读《死》这部小说时似乎可以闻到尸体的腐臭味。在这腐臭味外却又笼罩着另外两层气息:爱情与亲情。死亡成为爱情与亲情的核心,这就给死亡蒙上了一层温柔的面纱。小说的第一部分既写到男女主人公约瑟夫和赛丽丝赤身裸体、暴尸荒丘,丈夫轻轻握着妻子的脚踝,使原本令人毛骨悚然的谋杀现场展现出人间最温柔的行为艺术。“他们的肉体已经死亡,但是任何人都看得出——只要看着他们——约瑟夫和赛丽丝依然恩爱如故。”“这对夫妇似乎已经获得了尘世所不能给予的宁静,一段美好的时光,甚至蔑视谋杀。”约瑟夫的轻轻一握便握住了爱的永恒。甚至也只有约瑟夫的这一握的动作才使他们的女儿茜儿哭泣。
小说中主人公的女儿茜儿是个追求独立,崇尚自我的新潮一代的典型,如果说主人公是英国老派人物的代表。她离家出走做了个光头女招待,在父母眼里她是块离经叛道、伤风败俗的“朽木”。当约瑟夫和赛丽丝失踪后,他们的女儿茜儿冒着瓢泼大雨赶到家门口,却“双手发抖,很难将钥匙插进锁眼里。”茜儿以前怕的是父母在家,一向晚睡的父亲,“手里拿着书,走出他的房间说,‘你疯到这么晚才回来,’或者生气地问她是不是过了一个‘有意思的晚上’。”而现在她怕的却是父母不在家,“她用想象填补着空空如也的空间,想象呵责她父亲穿着晨衣,她母亲走过楼梯上面的过道,头发上包着一块毛巾。她甚至希望听见他们说,‘你疯到这么晚才回来。’”这种血缘之亲,动物之性,能够超越语言,超越文化,超越国界,却不能离开我们平凡的生活,平凡的心。
约瑟夫和赛丽丝死于非命,并非是寿终正寝的老人。他们死得不明不白,也不光彩。巴里托尼湾是他们30年前相遇并第一次做爱的地方。故地重游,他们希望重新发现并再次点燃激情之火。他们无法预测的是,这一天既是亲吻之日,也是死亡之日,是谋杀和永恒也无法结束爱情的日子。
克雷斯让狰狞的死亡开出了两朵美丽的花:亲情与爱情。茜儿在整个认尸过程中并没有表现出警察认为应该有的悲痛欲绝的神情,她显得“过于理性,过于诡秘和善于控制感情。”就在她要离开是,却留下了“不要移开我父亲的手”这句话,使亲情和爱情同时得到升华。
死亡于冷漠之中让我们看到了丑陋而美伦美奂之美,前卫而反朴归真之美,动物的物种进化之中的人性美。在克雷斯的笔下死亡亦是种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