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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爱情死了,婚姻活着

『ZT』爱情死了,婚姻活着

第一章

(前文)

  我叫方霆。
  我要造反。
  
  我的造反是由离婚开始的。
  
  离婚的原因很简单。
  
  简单到就是一只牛奶杯。
  
  那是一个平时的早上,我和我老公沈平匆匆忙忙的吃了早饭准备上班。
  和许多工作的夫妻一样,我们的早饭简单而且力求有营养--一人一杯牛奶,有时是馒头咸菜,有时是面包加鸡蛋。
  那天早上我们吃的是全盘西化的早餐,照例有牛奶,面包,我还煎了两个鸡蛋,外加了两片火腿。
  白白的牛奶,黄黄的鸡蛋,红褐色的火腿,加在一起让人看着就高兴。
  
  我老公电脑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我的那份在外企里面的高级翻译的工作也没有什么不妥,上个星期陪着老板一起接了几个大单。
  洋老头对中国的人情世故一窍不通也敢跑到中国来投资做生意。幸好我方霆八面玲珑,请客喝酒,拼着吃了胃药。
  
  那天天气也很好,朝霞映在我们家门口的树上,看得人赏心悦目,楼下还传来附近中学里勤奋的学生朗朗的读书声。
  这个早晨怎么看也不象是个会和离婚扯上关系的早晨。
  
  可我偏偏就不。
  
  就在沈平说,“方霆……”
  我老公从认识我到现在都是叫我方霆,从来没有叫过我霆霆或是其他什么听上去很肉麻或是很可爱的昵称。
  沈平说,“方霆,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这个牛奶杯喝过牛奶以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洗干净,不然牛奶会留在里面很难洗干净,下次我喝水的时候就会喝到淡淡的牛奶味。”
  
  他的确是跟我说过很多次了。
  从我第一次用了牛奶杯忘记洗了开始他就一直说,已经说了一百一十四次了,今天是第一百一十五次。
  在这一百一十五次重复叙述当中他甚至连一个字都没有改动过。
  每次都是--方霆,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这个牛奶杯喝过牛奶以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洗干净,不然牛奶会留在里面很难洗干净,下次我喝水的时候就会喝到淡淡的牛奶味。
  这么长的一句话,这么多次的重复,他竟然一个字也没有加一个字也没有减。
  
  头几次我真的是忘了洗杯子,后来我下定决心就不洗,我看他能说到什么时候。
  等到他说到第一百次的时候我决定在他说到第一百一十五次的时候我就提出来要和他离婚。
  我们是十一月五号结的婚。
  
  他的“味”字刚刚说完,我一扬手将牛奶杯砸向地上,牛奶杯应声而碎。
  
  这个牛奶杯和其他另外五个是一套,是我们结婚当天买的。
  
  当时是早上,沈平陪我去一家发廊化新娘妆。
  在路上我们发现一家小精品店里头摆着这套牛奶杯,价钱不菲,店主坚持说这套牛奶杯是从捷克进口的名牌货。
  沈平对这套杯子一点兴趣也没有,他只是不断的催促我赶快离开,免得耽误了接下来已经安排好的一切婚礼前的准备工作。
  在我的坚持下他才勉为其难的和店主讨价还价。
  店主应该是已经看出了我对那套杯子的热烈渴望,坚持不肯让价。
  沈平小声说了一句莫名其妙,也不知道是说店主一反常态的不肯让价还是我对于这套杯子非买不可的坚持。
  最后我们硬是以原价买了这套杯子。
  
  晶莹剔透的细长的玻璃杯装在淡蓝色的美丽的纸盒子里,旁边堆满了细小的粉红色的卷曲的纸屑。
  
  我捧着杯子,想象着婚后这套杯子放在我自己小家里的餐桌上里面盛着洁白的牛奶的情形。
  
  这套杯子是唯一在结婚当天让我感觉愉快的东西。

[ 本帖最后由 圆宝 于 2007-04-10 15:43 编辑 ]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第二章

(一)
  一生只有那么一次而已,如果不离婚的话。

  我的一张脸映在镜子里面象一个阴魂不散的冤鬼。
  我有一种想把舌头吐出来看看能不能将周围的人吓死他一个两个的冲动。
  
  “太多粉了吧。”我对化妆师说。
  化妆师对我的话置之不理,还在用那不知多少人用过的,已经脏得发腻的粉扑往我脸上扑粉。
  我似乎看得见在我眼前飞舞的粉扑里面有各种螨虫或是什么别的虫在麻麻的蠕动。
  “会不会扑了太多粉了?”我重复。
  化妆师从鼻子里面哼了一声,“不多”。
  当他在给我画眼线的时候我非常庆幸刚才没有冒惹恼他的危险坚持己见。
  化妆师用力翻开我的眼皮,再用尖锐的眼线笔画过我的睫毛内侧,弄得我热泪盈眶。
  我真的没有想到传统的结婚当天的哭泣竟然是发生在这里。
  不久后发型师帮我做发型,在拉扯我头发的时候又再次使我热泪盈眶。
  
  两千八一天的婚纱装在破旧的塑料袋里。
  
  谁说婚纱是白色的,我怎么看怎么是淡黄色的。
  不知道吸收了多少位新娘子的体液的婚纱,今天该吸我的了。
  还没有上身我就开始浑身发痒,不合时宜的联想到了张爱玲关于生命的比喻。但这种痒感很快就被痛感给取代了。
  
  “吸气,吸气……用力,用力……”助理小姐在我身后拉着拉链。
  我依言用力吸气收腹,感觉自己好象穿越时空提前进了产房。
  “你太胖了啦,当时试穿的时候就没有这么费力。”骨瘦如柴的助理小姐大发牢骚直言不讳。
  
  我胖?
  我身高一米六七体重五十五公斤这叫胖吗?
  现在流行的是身高一米七五体重四十公斤。
  不知道为什么男人都喜欢那些不是象发育不良的小学生一样就是象进入绝症晚期一般的女人。
  
  终于穿好了婚纱,化好了妆。
  我对着镜子打量自己,我不认识镜子里的那个人。
  我感觉自己象进入了另一个人的躯体,一个完全陌生的躯体。
  是谁?穿了我一天两千八的婚纱,化着我五百块的新娘妆。
  
  沈平从另一个房间出来,西装笔挺,头发油光水滑。
  这又是谁?
  他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就说:“走吧,家里人打了几次电话催了。”
  化妆师将一朵写着新郎的红花别在他的胸口,一朵写着新娘的红花别在我的胸口,手有意无意的掠过我的乳头。
  我那被人弄得油光水滑的老公在旁边说:“方霆你到底好了没有?”
    
  接下来的婚礼简直是恶梦一场。
  我唯一能够安慰自己的就是那天是别人的,而不是我自己的婚礼。
  但这个安慰很快就被现实所推翻,因为明明就是我的婚礼,想不承认也不行,那个办得糟透了的婚礼就是我方霆的。
  这一切和以前所有的杂志上电视上所看见的结婚完全不一样。
  那些杂志里结婚照片上的新娘子一个个都穿着洁白美丽的婚纱。头上,颈上戴着由玫瑰,剑兰,石莲,相思叶和许多各式各样我连听也没听说过的美丽花卉编成的花环,项链……
  新娘手上拿着大大的美丽的花束,在婚礼结束的时候抛出去,引得美丽的待嫁的女宾互相笑着争抢。
  而婚宴也应该是安静的,大家每个人给予新人真心的祝福。
  新郎会当众表示感谢新娘选择了他以及他对新娘的天长地久的爱。
  然后两人当众接吻,坐着后面挂着鲜花写着“JustMarried”的车离去。
  新娘新郎还会回头隔着后车窗对着后面那些仍然在冲他们挥手的亲友们微笑。
  新娘甚至可能会轻轻挥动着戴着白纱手套的手。
  在婚纱,鲜花和新郎的簇拥下,她美丽得象天使一样。
  
  人们不是都说结婚那天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一生只有那么一次而已,如果不离婚的话。
  
  我的妆在宴席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已经花了。
  黑色的浓厚的睫毛膏黏在我的下眼皮上,脸上也出满了油。还没有开始我就已经想迅速结束这场婚礼。
  但是我没有办法结束它,我甚至没有办法开始它。
  宾客还没有到齐。
  
  我在窄小的婚纱里呼吸困难并且心烦意乱。几次想拂袖而去,可惜的是这一天谁都有拂袖而去的自由,只除了我,和我那陪着宾客斗地主的老公。
  所以我只有忍耐。
  人到齐了,终于。
  这意味着可以开吃了。
  
  大家对端上来的精美菜肴的兴趣远远超过了对在上面致词的主婚人和新郎新娘的兴趣。
  十桌酒席里面堆满了认识的不认识的人,不知道哪几桌上有小孩子在尖声哭泣。
  我和沈平根本来不及说什么浪漫的话语甚至来不及好好对看一眼,就被拉去向各个宾客敬酒。
  
  说老实话我从来没有象这天这样讨厌酒这个东西。
  宴席上每个人都吃的满面油光,嘴唇上更是油得象无故膨胀了一圈。
  我们穿行于这些人之中,被逼着喝了一杯又一杯。
  那些认识不认识的人都象很熟一样和我们贴的很近。
  还有些喝得满面红光的老男人拍着我的背说:“这小霆霆一转眼都结婚了,最后一次见她她还光着屁股呢。”
  我没法拿开那只黏在我背上的手,还得不停的微笑。
  越熟的人越要硬换了我和沈平手中的酒,大声的逼着我们喝了一杯又一杯。
  我感觉自己在被一群人施刑逼供,而我偏偏又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如果我知道,不管是什么我一定说,只要能够快点结束这场嘈杂的闹剧。
  
  沈平已经喝得晕晕乎乎,他家的亲戚朋友还在逼他,用酒瓶子灌他。
  这里是我的婚礼,不是下等酒吧。我一边在旁边陪着笑一边告诉我自己--不能翻脸,断没有新娘子在婚礼上抄起酒瓶子砸人的道理。
  
  我的父母比我幸福,他们想翻脸就翻脸,当场吵了起来。
  原因是本来在等待宾客来时他们就因为等烦了而发生了小小的口角,接下来上菜过程中正好有一个吵架的机会提供给了他们。
  菜单中有一道“松鼠鳜鱼”。
  我母亲因为嫌厨房在烹调鳜鱼之前没有拿上来给他们看过是否鲜活而抱怨不止。
  我父亲则坚持说看不看都没有什么意义反正他们即使给你看过了也可以拿下去再换成死的烹调。
  结果两个人吵了起来。
  在另一桌上敬酒的我听见我父亲骂我母亲,“你他妈个逼的穷挑剔个啥?。”
  
  沈平很快就喝多了,被他家人扶着去洗手间大吐。
  我一个人坐在乱哄哄的房间的角落里看着屋里吃喝的人们想哭,可是我还是不得不面带笑容。
  在我一个人坐着期间,有以前的老同学来向我借了三次钱。
  沈平的一个朋友来向我要我的手机号码。
  
  沈平第三次吐的时候这一切终于都结束了,我们送走了所有的宾客,包括我那仍在互相骂骂咧咧的父母亲。
  
  那一晚我们没有什么洞房花烛夜。
  沈平醉得不省人事,除了只能发出呕吐过后的难闻气味之外连哼声都发不出来了。
  
  晚上我一个人看着我买的那一套玻璃杯。
  
  晶莹剔透的细长的玻璃杯装在淡蓝色的美丽的纸盒子里,旁边堆满了细小的粉红色的卷曲的纸屑。

[ 本帖最后由 圆宝 于 2007-04-10 15:44 编辑 ]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二)
  每天上班,下班,做饭,吃饭,看电视,睡觉。
  我们连做爱都不再有激情,一样的时间,一样的地点,一样的姿势……高潮,有的时候有,有的时候没有。

  现在想来当初买这套杯子的时候就不是什么好兆头。
  那是结婚当天买的唯一的东西。
  买什么不好,偏要买这易碎的玻璃制品。
  早知道应该买块石头。
  
  我关于将这套杯子盛着洁白的牛奶放在自己小家的餐桌上的梦想也花了很久才实现。
  因为在我们拿到自己的房子钥匙之前一直是和沈平的家人住在一起。
  
  
  如果说结婚的当天是一场恶梦,那婚后和沈平家人住在一起的那段时间简直就是恶梦醒来之后的漫漫黑夜。
  
  沈平的父亲是一家国营单位里的一把手,母亲是一个中学的语文老师。
  他们把沈平教育的如同单位里的官僚人事和中学生作文手册的结合体一般。
  沈平的婚姻自然受到了他父母极大的关注。
  我不知道是他母亲挑选了多久之后的入选品。
  最开始在她母亲的人选当中应该是百花齐放的,到最后只有一个女生和我齐头并进,但因为他的父母在看过她的父母之后,由她母亲的体型推断该女孩老了以后可能也会长成个冬瓜,所以惨遭淘汰,终于变成我一支独秀。
  
  沈平的母亲对我也不是百分之一百满意,当然。
  老人家遵循嫁女当胜吾家,娶妻当不如吾家的原则--沈平是研究生,按他家的原则说应该娶大学生。
  只可惜我不如得稍稍多了一点,沈平娶了个大专生。
  
  专科是一个很奇怪微妙的学位,或者说我根本不知道专科算不算是一个学位。
  本科学四年最后拿一个学士学位,而专科和本科学一样的东西,却偏生生硬是少了一年。
  我老是自我安慰说你看我们专科生多厉害,人家本科生学四年的东西我们三年就学完啦。
  可惜吾道甚孤。
  在人家说啊呀啊呀你大学生吧,然后听到我说我专科生时脸上的表情不上不下尴尬暧昧的和专科生这个名词本身一般。
  
  我婆婆金口玉言说啦,盼大学生是盼不到啦,算啦,大专生就大专生吧,低是低了一点,以后听话点也就勤能补拙啦。
  
  婚后我补了三个月的拙。
  
  那段时间我觉得我上班的时间被无限制延长。
  我在单位上了班回家加班直至第二天,看我多了不起一天工作二十四小时。
  
  我是独生子女。小时候拿过一个月两块钱的特宝费。因为这一点,我婆婆便非常怀疑我不会做家务事。
  我自己也不争气,第一次在婆家做事一出手就弄砸了。
  当时我老公和我婆婆在厨房里下饺子,我一看表现的机会来了,忙说妈,妈,让我来吧。
  我婆婆顺手将生饺子往我手上一放。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于紧张,下第一个饺子时就连饺子带手一起下了进去。
  接下来我只有举着涂了万花油的手满屋子讪讪乱走。
  我婆婆很高兴她的怀疑得以证实,自此在我身上实施她日日教中学生的训导--勤能补拙,笨鸟先飞。
  
  住在沈平家我天天扑腾翅膀。
  
  我婆婆恨不能在这三个月内将我训练成她儿子的超级保姆。
  其实我在家里也时常做家务,炒菜更是一流。但不知为什么住进了沈平家便处处做得差强人意。
  第一天的时候我的一个神模鬼样的同事给我算了一卦,说我这两天运行不佳,诸事不宜。
  我猜他可能少算了一百多天,自从我住进沈平家,天天诸事不宜日日运行不佳。
  我婆婆对我这个横刀夺爱一下子抢走了她养育了二十多年的乖儿子的女人要求相当高,一个做得不合意,虽然言语上没什么也不给脸色看,但那眉里眼里可全是话。
  
  我一刻不能放松。在家里上自公公婆婆下至沈平还有七大妈八大姨处处得招呼周全,比上班还累。
  我伟大的母亲教导我说反正只住三个月,就是装也要装足这三个月,如果一旦有了什么疙瘩日后就难以解开了。
  我在办公室里打电话给我母亲,大发牢骚,“说的轻巧,什么反正只有三个月,你来装装看看。”
  “你以为我没做过媳妇啊?”我母亲反驳。
  噢……我悟了,大家都是这样熬过来的,我在办公室里对着空气中我假想的儿媳妇阴险冷笑,看得我旁边的同事心惊胆战以为我想要射暗箭搞人事整他们。
  
  那段时间我最轻松的时候便是上下班的公车上的那一小段时间。
  我挤在各式各样的陌生人当中摇头晃脑笑嘻嘻的看朝阳看夕阳看塞车看人家吵架还小声哼歌。
  
  在我刑满释放的那天,我坐在刚装修好的小家的厨房里激动的不能自已。
  我知道我那一副刚逃出生天的样子让沈平看在眼里似乎也不太合适,所以只有借故讲一些好笑不好笑的笑话,自己嘎嘎嘎的笑弯了腰。
  
  我的公婆也时常来我家视察视察。
  第一次来的时候我婆婆对于我室内的装修和摆设发表了很大的意见。
  在他们满意的离去之后,我的家除了那些墙上钉了的刷了的不能动了的保留之外,基本上整个家都翻了个样。
  但我不计较,只要有这个家就行。
  
  我婆婆第一次看见沈平在厨房里择菜的时候仿佛看见了史蒂芬司皮尔伯格创造的ET真正出现在我家厨房一样。
  在忙不迭的将那只ET推出厨房之后,我亲爱的婆婆痛心疾首的看了我一眼,仿佛在说--我教育了你三个月都白教育了。
  其实我一向很喜欢夫妻两个人一同做家务事的感觉,比如一起洗个碗炒个菜收拾个家什么的,一边做一边聊天听音乐。
  一直以来我和沈平都很享受这种共分家务的感觉,直到我婆婆斩钉截铁的说这世上断没有男人下厨房做家务的道理。仿佛沈平只要搭个手做个家务就离经叛道,为世人所唾弃,为天地所不容。
  沈平有了他老娘的金科玉律撑腰,从此对家务事一概视而不见,继续着他婚前在家里过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我和沈平相识于大学的时候。
  
  他跑到我们学校的舞厅来跳舞。就这么就认识了,我一个班上有大半的情侣都是这么认识的,然后在毕业前再哭哭啼啼分手各奔东西从此不再联系。
  我和沈平是同一个城市的,毕业之后没有东西可以奔,所以仍然纠缠在一块,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
  沈平根本连婚都没有求,只是随口说了一句,“要不然到了今年十一月我们就结婚吧。”
  没有大束的玫瑰花和装在精美的小盒里意外拿出来的戒指,更没有什么半跪着说“你愿意嫁给我吗?”然后我又惊又喜的说:“我愿意”的那一幕。
  他只是随口说了一句,“要不然到了今年十一月我们就结婚吧。”
  然后我说:“也行。”
  
  其实结婚前和刚结婚那会儿,我和沈平也是有许多浪漫温馨的片片段段。
  但是随着时间的过去,我们之间曾经有过的激情已经不在了。
  至于它跑到哪里去了以及怎样跑掉的,我们都不知道。
  每天上班,下班,做饭,吃饭,看电视,睡觉。
  我们连做爱都不再有激情,一样的时间,一样的地点,一样的姿势……高潮,有的时候有,有的时候没有。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我二十五了--在父母的身边成长了十八年,上了三年的大学,工作了四年,过了两年的婚姻生活。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三)
  唯一不变的就是这长了脚的日子,它们跑的都该死的一样快。

  我父母对我的教育是成功还是失败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我只知道我自己就这样一下子长了这么大。
  我父亲脾气火爆,从我懂事开始直至现在他和我母亲都不断的发生争吵甚至动手打架。
  在他们发生冲突的时候我所住的整栋楼都可以听见他们互相对骂的声音。而且其内容必然牵扯到生殖器官。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我早期的性教育。
  他们吵架和打架不分场合和时间--家里,街上,亲戚家,深夜,凌晨,我中考前,我高考前和我结婚的当天。
  小的时候不懂事,一旦他们吵起来我就只有哭着抱住我父亲或我母亲的腿说,别吵了,妈。别打了,爸。
  后来长大了些懂事了,他们一开始砸东西我就冲到厨房守住我家的两把菜刀。
  他们的争吵和打架无一例外始终让我感觉到恐惧和惊怖,甚至我父母对我的打骂都没有让我感觉过如此恐惧和惊怖。
  有时我更宁可他们打骂的是我而不是对方。
  我仍然无法克服或是习惯这种心理,即使是现在,即使他们已经重复了二十多年。
  
  我所受的打骂并不因为他们之间频繁的打骂而减少。
  我因为成绩不好而挨骂挨打,因为调皮逃课抄作业考试作弊而挨骂挨打,因为我父母争吵时嫌我多余而挨骂挨打,因为我父亲上班不顺心回来看我不顺眼而挨骂挨打。
  直至我快结婚的时候,我父亲仍然对我未来的老公和我未来的公公婆婆说,如果方霆有什么做的不好的,你告诉我,我揍她。
  那一刹那我不仅觉得无比的羞愧,而且还发现一个可怕的事实,就是我永远也无法逃脱小时候的恶梦,永远也无法长大,最多长成一个侏儒,但我永远也无法长大。
  
  当我听到电视里的对白--诸如父亲对女儿说你从小到大我就没有打过你之类的对白时,我就想电视台的人想象力丰富之极还真能瞎编些美妙情节。
  后来当我发现我身边真的有人从小到大就没有挨过打的时候,我颇为义愤填膺,恨不得揪了我父母回到过去让他们把打都收回来。
  然后再后来我又发现有的人记忆中父母从来就没有吵过架,我就只有认命。
  这就是命,就好象有人生在豪门有人生在要饭的家一样。
  认命吧,方霆,而命,是没法改变的。
  
  上了大学以后我住校的日子里,我透彻的理解了眼不见为净和天高皇帝远这两句话的深刻含义。
  那段时间我的日子过得非常的悠游快活,我觉得这就是我前面十八年苦读和在家里所忍受的种种不快乐的一个回报。
  说出来可能不太容易让人相信,作为家里的独女,我一直上到初中三年级才被“官方”“正式”允许独自过马路,而事实上小学还没毕业我就已经瞒着“官方”“非正式”的满街飞了。
  无论如何,我相信我父母是爱我的,就好象我爱他们一样。
  而且我也相信我父母彼此是相爱的,只是他们没有找对相爱的方法,就好象他们没有找对爱我的方法一样。
  
  大学,在我的记忆中,是快乐和自由的代名词。
  
  我自由自在的满天空扑腾到大学毕业,然后命里注定的给一枪崩回到地上。
  
  “你自己负责找工作,不要指望老子,老子是没本事给你找工作的。”在我大学快要毕业的时候我父亲对我如是说。
  其实我根本没有指望过我父母给我找工作,他们都是小人物,那些有能力通过自己的权势帮某人安排一份好工作的大人物在他们上面太多太多,属于那种即使是提着猪头都找不到庙门的多。
  
  我这人有的时候有股子狠劲。
  小时候我学人家追星,郭富城来开演唱会,四十多度的天气里我在连机场的门朝哪开都不清楚的情况下,一路问到飞机场,然后听说郭富城刚走,又坐着公共汽车追奔驰。
  等到亲眼见到郭富城从奔驰上带着墨镜面带微笑的下来,我哇呀了一声说怎么这么矮,然后掉头就走了。
  
  大学毕业后我又发扬我的狠劲,各个人材交流市场拼命的跑,将我的简历还翻译成中英文对照,打印精美的象一本附中文解释的初级英文读物。
  然后又去商业区的一幢大型的商业办公楼里,往每个公司里丢了一份。
  大中午的我一个人砰啷砰啷的满楼跑,后来电话就来了,面试的机会也来了,我就在那楼里的一家外企里找了一份翻译的工作。
  一开始我父母埋怨外企没保障,但看见我的薪水数目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说过类似的话。
  刚上班的时候,我父亲教导我在单位里做人要委曲求全,要抢着多干事,要记得吃亏就是占便宜。他还对我说最重要的是待人以诚。
  我觉得十分好笑,我父亲在单位里和在家里一样脾气暴躁,曾经多次得罪过多个同事及领导,所以一直升不上去的混一点委屈的工资。
  现在这样的一个人竟然教导起我要委曲求全起来了。
  我不怀疑我的父亲待人以诚,可是看看现在这个待人以诚的人的下场。
  面对着我父亲的教诲,我只能说:“外企是资本主义,大家各干各份内的,而且单位里面人事纠纷一定有,我不踩死人家,人家会踩死我的。”
  “哎……”我父亲很不以为然,“待人以诚,不要怕吃亏,别人欺负你你要忍着……”我父亲一口气讲了将近两个小时的做人的道理。
  然而他的这番话并没有给我多大的帮助,我整个公司上上下下就没人知道“待人以诚”这四个字。
  
  说实话,刚开始进入这样的公司的时候我觉得很委屈,并且讨厌那些没完没了的比侦探小说更加复杂的人事纠纷。
  但现在的我已经不委屈了,时间过的很快,在每五天工作再两天休息的固定模式里日子象长了脚一样飞跑过去了。
  我的委屈渐渐为习惯所代替,我对于工作的热忱也慢慢被磨平。
  人事纠纷是我所只能接受而不能改变的事实。
  每个月拿到薪水后的种种多姿多彩的计划转换成了面对渐渐上涨的银行存款数字的麻木。
  我渐渐的厌烦上班,又渐渐的习惯厌烦,然后又开始变得厌烦习惯……
  唯一不变的就是这长了脚的日子,它们跑的都该死的一样快。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四)
  我只带了那对银亮的耳环,外面的街灯透过薄纱的窗帘映进来照在我们赤裸的身上,我知道沈平可以看得见我耳垂上小小的反光。

  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
  
  有一年我拿了一大笔花红,那是我和沈平结婚之后的第一年,也就是我工作的第三年。
  在我拿到这笔钱的时候第一个想法就是要送我父母些什么,我想带我父母出国旅行一趟,在我问他们想去哪个国家的时候,我母亲浪漫的说:“不知道法国的巴黎是个什么样子……”
  在我问了几家旅行社之后,我用这笔钱为我父母,沈平以及我自己定了一趟新马泰的短期旅行。
  即将踏出国门的新奇和一段即将开始的假期让久未旅行的我忘乎所以的狂喜,期盼,幻想……我会特别提起这件事情是因为它是近几年唯一带给过我这种感觉的事情。
  但我的兴高采烈只限于旅行开始之前,或者说我对于这次旅行,真正享受了的是它之前的那段日子。
  在飞机上我母亲吐得一塌糊涂,我父亲也颇为不舒服,抱怨耳朵疼痛,抱怨飞机上的食物差,闻了就让人想吐,抱怨我不应该计划这趟旅行。
  
  好不容易落了地,我们便被导游带着去了酒店,放了行李,又立即要赶到新加坡著名的景点--圣淘沙。
  因为在新加坡只呆短短的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于是全体人员迅速的被带到了圣淘沙。
  小小的一个人工的海滩围绕着的小小岛,人困马乏的我们走马观花。
  在小火车上碰见了几个中国的留学生,人家得意洋洋的说着海底世界多么多么好玩,原来美人鱼是那个样子的,那些人在水底和电鳗鲨鱼同乐又是多么多么的精彩刺激……
  我正纳闷为什么我们没有看到这些多姿多彩的东西,然后一问门票价钱就立时明白是为了什么了。
  可恶!这比这些导游们将我们所住宿的四星级酒店里每个房间附送的水果礼篮全部都收到他们自己的房间里慢慢享用还要可恶。
  马来西亚和泰国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们一样的走马观花,一样的被拖来拖去,不断的听着旁人说一些我们只有福听没有福去的好地方,然后一遍又一遍的逛着各式的金店,纪念品店等等这些无味的地方。
  
  在泰国海边的时候我父母一路来各式各样的小冲突终于演变了成了一场大的冲突。
  他们在风景优美,被人们喻为度假天堂的地方顾不上欣赏美景,反而大打出手,引得络绎不绝的各国游客看个不停,不知道日后泰国政府会不会把打泰拳这项运动发展到在海边进行以招徕游客。
  不仅外国人看,同来的游客也抿着嘴笑个不停。
  导游本来习惯性的想上来解决问题,可能转念一想这个问题并不等同于酒店房间里吹风机坏了,空调不冷了之类的事情,不在他们的解决范围之内。于是也跟着一起在旁边乐呵呵。
  我觉得十分无地自容。
  本来我以为在国外会有个不一样的假期,可现在证明了唯一不同的就只是我们丢人丢到了国外。
  在花了很大的力气和口舌将两位拉开,结束了这场如火如荼的猴戏表演之后,我颓然的坐在泰国美丽的海滩上。
  周围有着各式各样的人,有女人穿着比基尼晒太阳,有老头牵着狗沿着沙滩跑步,有一家人坐在沙滩上喝椰子汁冰啤酒,有年轻人在打沙滩排球,小孩子在用小塑料铲堆沙堡……
  似乎所有的人都是愉快的。只除了我们这一家人,只除了哭丧着脸对着大海发呆的我的母亲,皱着眉头对着椰子树喘粗气的我的父亲,坐在沙滩上不知所措的我和在旁边愁眉苦脸的沈平。
  
  说到底,快乐也不是完全没有。
  
  在曼谷的一个晚上,也是我们即将结束我们的假期,回返国内的前一天。我的父母累了在酒店休息。我和沈平随便在酒店附近的各条小街小巷走走。
  曼谷是夜生活的天堂。我穿着在芭蒂雅买的一双上面有一朵大大的紫红色的花的拖鞋,踢踏踢踏,摇摇摆摆的走在乱糟糟的拥挤的街上。
  在白天酷热的比较之下,夜晚的风算是相当凉快了。周围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本地人和外地游客。
  我对我那个晚上穿的衣服也很满意。我穿了一件紧身的吊带裙,在国内买的,当时看见了一时喜欢便买了下来,但却因为一直觉得太过暴露太过性感而没有机会穿。
  这次带了出来一路也没有穿,反而倒是最后一个晚上想如果不穿简直白带了。
  这件紧身吊带裙倒是很符合我们漫步的街道,甚至符合这异国的夜晚的风。
  带着热带风味的风拂过我裸露在外面的肩膀,手臂,大腿和后背,令我十分舒服,长发被风微微吹起,连我自己都觉得有点风情万种的样子。
  看着脚上的那两朵紫红色的花,我的心情十分的好。
  其实我和沈平也没有说什么,两个人只是并肩在陌生的街道上走着,过马路的时候偶尔牵一下手。
  在经过一家银器店的时候我被里面光亮亮的银器饰品所吸引。沈平掏出钱包帮我买了一对造型别致的耳环,并小心的帮我挂在我的耳朵上,我晃着脑袋让他看好看不好看。
  戴着这对银亮的耳环,我们继续向前走去。
  有一刹那我不知身在何处不知是什么时候了,只觉得很快乐,时间和地点仿佛都消失了,我们从记忆中的一个快乐走向另一个快乐,在快乐里没完没了的行走着。
  我们谈了许多许多。
  我们都记不清我们的最后一次象这样好好的谈话是在什么时候了。
  两个人就象街上穿来穿去的风一般透明,就象那天夜里在酒店房间里我们相拥时那般一丝不挂。
  我只带了那对银亮的耳环,外面的街灯透过薄纱的窗帘映进来照在我们赤裸的身上,我知道沈平可以看得见我耳垂上小小的反光。
  
  这只是在曼谷的一个晚上。
  回到家里,一切又恢复了正常。
  那个陪我在异国他乡的街头散步聊天给我买耳环的男人立即变回了那个晚饭前靠在沙发上看报纸晚饭后靠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沈平。
  我们有时候从早到晚一共还讲不到十句话。
  
  那对小小的银耳环也被我收了起来。
  
  其实婚后沈平给我买礼物的次数数都数得出来。
  我们结了婚之后他只给我买过两次礼物,两次的礼物都是一模一样的,一次一朵玫瑰花,一共两朵。
  第一次是在一个情人节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玫瑰花便宜的简直就等于白送。
  沈平不知道哪根筋对了或是哪根筋不对了,从站在风里瑟瑟发抖的卖花的男人手中买过了一朵已经快要枯萎了的玫瑰。
  这朵玫瑰拿回家之后不久花瓣就全掉光了,但却一直在我心里开放了好几个星期。
  另一次是我们在街上走着,结果他被一个卖花的小女孩强行抱住了腿,非让他买一朵玫瑰花才放手。
  在看他进行了几次努力挣脱的尝试之后,我冷冷的说了一句,算了,你就买一朵吧。
  
  其实人的一生有时象一场场没完没了的冗长乏味的球赛,真正精彩的瞬间加起来也不过只有那么短短的一小段时间。
  现在想起那些浪漫温馨的回忆,象在看一部精彩射门集锦或是精彩瞬间回放。
  我和沈平在集锦和回放中出现的镜头全部都出现在整场球赛刚刚开始的时候。
  现在我们则在踢着一场不会终止,没有裁判也没有人会胜出的球赛。
  而且,天还下起了雨,观众已经走光了,我们甚至忘了进球,只知道我们不得不继续踢下去。
  
  我们被遗忘了的同时也遗忘了自己。
  
  在遗忘中日子过得非常的快。
  一切事情都已经有了一个轨道,日子就沿着那个轨道一圈一圈周而复始的往前滑。
  然而我厌烦这一切,我希望能有所改变,但是我却不知道应该怎样改变。
  似乎每个人都希望生活能有所改变,但是,怎样?
  
  我高中时有一个同学,素来性格懦弱,是典型的被人欺负戏弄的上好对象,但却因为这一点而被选为了班长。
  在班上不仅任何同学动不动就可以对班长大呼小叫,而且有时那些父母是高干或大官的学生犯了事,老师却先怪到她头上,当着全班的面将她骂个狗血淋头之后再说你们两个一人一份检讨交上来。
  尽管她不开心,但她依旧是每天那样过着日子。
  直到有一天班上几个同学一上午三个课间就欺负足她四次,下午她被数学老师大骂了一次,而在放学之前又因为班上某个高官的儿子逃课而被班主任大骂她这个做班长的没有尽到责任。
  因为已经放学了,所以因骂她而导致的拖堂引起了我们所有的人不满。有的同学为了让老师快点骂完也开始帮腔。
  她渐渐的哭了起来。
  有男生开始怪腔怪调的学她哭泣的声音并骂她装可怜。
  这时她做了一件大大出乎我们意料的事情。
  她忽然停止了哭泣,将课桌的盖子用力掀开再用力合上,制造出了一段时间惊讶的沉默之后。她开始大声反驳老师所说的话。
  她骂老师为人师表却对学生不一视同仁,对家里有钱或是做官的学生便拼命巴结,对她这种家里父母都是工人的学生就当成替罪羊出气筒。
  她大声质问这样见高拜见低踩的势利眼有什么资格做老师,有什么资格教别人?
  她骂完了老师又将矛头转向班上那些时常欺负她的学生--你们选我做班长就是因为我好欺负,好说话,好当替罪羊,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这班长就有班长的样子了,有谁再迟到再抄卷子再不打扫卫生,别怪我一桩桩一件件都记下来,咱也不告老师,咱直接将这些证据都拿到校长那里去,看他怎么处理,如果他不秉公处理,以后大家谁再逃课作弊都可以,你不罚甲就没有理由罚乙。
  说到这里,她用一把削铅笔的小刀在课桌面上用力划着,恶狠狠的看着周围的同学说,我是毁坏公物了,怎么啦?以后哪个王八蛋再他妈的欺负我就划花他的脸。
  然后她拿了书包,蹬蹬蹬的走出教室,只留下一帮目瞪口呆的学生和站在讲台上不知如何收场的老师。
  
  这件事情当时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因此在我的回忆中一直保持着鲜明。
  我想所谓的物极必反也许就是这样的吧。
  我希望我这平淡而郁闷的日子在平淡郁闷到了极致的时候也能够发生质的变化。
  
  于是我耐下性子,等候这水到渠成的一天。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五)
  那些满街的细眉小眼的东方女人都是他的中国公主,唐朝古玉。

  在我刚和沈平结婚的时候,他的母亲也就是我的婆婆就说过让我赶快生孩子这样的话。
  有一度我甚至怀疑我婆婆是不是希望我大着肚子进他们家的门。
  最近我的公婆和我的父亲催我生孩子催得越来越紧了。
  在这场无休无止的战役中,只有我母亲是站在我这边的。
  我的母亲总是暗地里对我说,如果你现在不想这么早生那就晚一点吧,只是也别太晚了,太晚了对身体不好。
  
  其实我不是不喜欢小孩子,我也没有不要孩子的打算。
  我对小孩的热爱甚至在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就开始了。
  我一直憧憬着能有自己的小孩,抱在怀里,肉嘟嘟的小脸蛋上两只大大的黑黑的眼睛,转啊转的看着我,偶尔还呵呵一傻笑,流点晶莹透亮的口水出来。
  如果是个小男孩,我会给他买小汽车或各种各样小男孩喜欢的那些莫名其妙的玩具。
  我甚至可以想象那个长得既象我又象沈平的小男孩勇敢的拿着玩具神气活现的走来走去的样子。
  如果是个小女孩,我希望将世面上所有能够买到的洋娃娃和小女孩子的头绳,发饰,衣服全部扫进我女儿的小房间里。
  我会一天给她梳一种发型,让其他的父母羡慕我们有这么样乖巧的女儿羡慕的要命。
  我在街上看见其他的孕妇或是小孩子总是会会心的笑起来,多么幸福。
  怀孕和有小孩子都是十分幸福的事。
  但是,却不是现在。
  不是在我二十五岁的时候。
  我说不清楚为什么,但心里总是有些不情不愿的。
  我希望能够再过几年,能够等到我心甘情愿,完全准备好了的时候再一心一意迎接我的小宝贝的来临。
  然而我却说不清楚为什么我心不甘情不愿。这种感觉在每次我公婆父母讲到生孩子怀孕的问题上来时就总是萦绕在我的心头。我在这个问题上很犹豫。
  我的公婆和我的父母(我母亲表面上是附和大流的)都坚持让我早一点生孩子。
  他们引经据典的例举了一大堆早生孩子的好处,其中包括沈平的母亲是多少岁生的沈平,我的母亲又是多少岁生的我。
  还包括各种科学杂志医学杂志调查报告中所说的女人在多少多少岁以前的生育能力有多么旺盛,但是一过了多少岁生育能力就一年不如一年,奇迹般的迅速下降。
  还有女人越早生身体恢复的就越快,生得晚了非但高龄产妇在生产的时候有危险而且身体很难恢复并且对小孩子也不好等等等等……
  因此可想而知,在生孩子的问题上我和周遭的人产生了矛盾。
  沈平在矛盾中保持中立,他仿佛一只种马一般根本不思考什么时候需要传宗接代的问题。而只是在我们决定了之后,再履行他应该做的事情。
  这个矛盾令我的公婆以及我父亲十分的恼怒。
  我的公婆一有机会就在人前人后或者是在我前我后的抱怨我的不孝。
  老人想抱孙子有什么错呢?真正是一点错也没有。
  所以只有全是我的错,是我不孝,在老人们想抱孙子的时候我还坚持用那一层薄薄的塑胶挡掉他们全部的希望。
  我父亲照老办法大发脾气。
  和他以往发脾气时一样,先是漫天脏话飞舞了一阵,然后他照例对我进行了长篇大论的教育性的训话,不外乎引经据典说书上怎么怎么说,再然后他分析目前的形式认为我和我的公婆一向和平共处,这和平年代得来不易,因此如果在生孩子这种小事上和公婆发生了矛盾,那么日后这个矛盾必然尖锐化,结果很有可能事事都会产生摩擦了。
  最后他决断性的说:“无论如何,你在二十七岁之前,必须生孩子。”
  他的语气和我上学时出去玩之前他对我所说的你在晚上七点钟之前必须要到家如出一辙。
  
  我不安的面对着所有这些日益尖锐的矛盾,不安的独自面对着我内心的那份心不甘情不愿的勉强,不安的努力说服自己消除这种感觉,不安的在那无可消除的感觉中和父母公婆的逼迫中捱着没完没了周而复始的日子。
  
  在我强行压下了心里那不甘愿的感觉,决定还是听从长辈的话生个孩子之后。我抽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拿了半天的假,去医院做一个孕前检查。
  
  在妇幼保健医院里我排了很久很久的队。
  眼看着许多奇奇怪怪的不是由谁谁谁带着就是自己鬼鬼祟祟一分钟队也不用排的溜进诊疗室然后也没见给哄出来的人进进出出了之后,终于轮到我了。
  我看得是专科,医生据说是主任级的人物。
  在白衣天使一脸不耐烦的问完了我到底要看什么之后,这主任级的人物才施舍的看了我的病历一眼,说:“做个检查吧,去,把裤子脱了。”
  于是那个更加不耐烦的白衣天使带我去一块白布帘子后面,指着某种类似于电视里给女人接生的黑皮椅子说:“坐上去。”
  我一屁股坐上去了。
  这时白衣天使立即厌恶的叫了起来,“哎!你把裤子脱了啊!你不脱裤子人家怎么给你检查啊?”
  我慌忙又跳下来脱了裤子,刚脱了,那白衣天使又发话了,“脱一条腿就行了,你脱得那么干净干嘛,再穿上一条。”
  我连忙尴尬的穿上一条腿。
  “好,坐上去,叉开两条腿,叉大。好,等着。”
  
  我脱了裤子躺在冰凉的椅子上,叉着两条腿,等了将近五分钟。
  伟大的主任级的医生终于来了。
  “腿叉开。”她用一种冷冰冰的口气命令我。
  我感觉自己象一个等着被检查是否合格的鸡一样。
  但我还是连忙把腿叉得更大一些。
  她拿了一个金属的鸭嘴钳子。
  我不知道医学上管这个工具叫什么,我只知道我看见这个工具并意识到它将插入我的阴部时,害怕,尴尬,恶心、羞辱,担心的感觉一股脑的涌上来。
  我甚至可以清楚的感觉到我那可怜的阴部紧张的发紧。
  “放松!”医生说着,又在外面套了一层看上去象假冒伪劣产品一样的保鲜膜。然后还挤了一大堆黏黏糊糊的东西在上面。
  “放松。”那老女人又说了一遍,然后就开始将那东西往我的阴部里面塞。
  “叫你放松,你怎么还夹紧呢?”
  ……
  “听见没有,放松放松。”
  ……
  “哎,你这样叫我们怎么给你检查。你夹吧,反正疼的是你自己。”
  ……
  “算了算了,不检查了。”那医生不耐烦起来,抽出了那个该死的钳子,然后看着我愤恨的说:“把屁股底下那张纸丢掉。”
  说完转身走了出去,留下我一个人在那里穿裤子。
  我感觉很屈辱,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屈辱的想哭。
  对,我不是处女,也不是什么十五六岁的小女孩,但是这是我第一次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对着陌生的人脱掉裤子,叉开两腿,然后让别人往自己的阴部塞一个巨大的金属鸭嘴钳子。
  我不习惯--在这医生看来就这一点上我就是罪该万死了。
  我只是来做一个普通的检查,但这医生给我的感觉就仿佛我是一只得了性病的鸡。
  我穿好裤子走了出去,医生已经开好了处方--慢性腹腔炎。
  “什么?”我有点反应不过来,她不是根本就没看成里面吗?
  “拿药去吧,顺便再做个B超,先去交款,再上四楼。”
  他妈的什么狗屁医生!我心里骂着,出了诊疗室,黑了心的想赚钱,什么都没什么呢,就又要我照B超又要我吃药的。
  “他妈的什么狗屁医生!”我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在骂人。
  我吓了一跳,以为自己压抑到了极点真的骂了出来。
  “你他妈的算什么救死扶伤,白衣天使,一心就他妈的为了钱。”
  不是我,是另有其人。
  “他妈的我光排队就排了快两个小时了,中间有多少你的熟人或是有关系有路子的人插了多少队你自己心里清楚,我也就不说了。轮到我看的时候你不看我挂你这破专家号花的钱,你光看我等得这么长时间也得有点耐性吧,还没看三分钟哩就叫我照B超买药。你这叫救死扶伤吗?你这叫谋财害命!”
  痛快!我精神来了。站在诊疗室门口接着听。
  “你看看你们这墙上贴的些啥?为人民服务!对不对?还有什么对待病人要象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你对病人简直象对待阶级敌人。你懂不懂怎么尊重别人?懂不懂什么叫做礼貌待人?一个劲的叫我叉开叉开,还特别不耐烦。你整个拿对待得了花柳病还干了你老公的妓女的态度对待我们嘛。什么叉开叉开,你他妈的光着屁股躺上去,我往你的里面给你捅一捅试试,看你是不是一捅就能叉开。”
  我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决定挤进已经被群情激奋的广大妇女们重重包围了的诊疗室看一看这位为我们出了一口恶气的仁姐长得什么样。
  就在我奋力向诊疗室挤的时候,忽然诊疗室门口挂着的那块写着男士止步的白布帘子一掀,趾高气扬的走出个脂光粉艳的人来,正好和我打了个照面。
  “方霆!”
  “姜小蕾!”
  
  中午我和姜小蕾在RitzCarlton的顶楼餐厅吃饭。
  姜小蕾翘着涂着美丽的指甲油的手指,坐在我对面点着菜单上的菜对服务生讲着英文。
  “别皱眉,你别皱眉。”她看了我一眼说,“我可不是故意要跟他讲英文的,这些西餐,在国外点惯了,回国吃仍然是改不了口,所以讲英文我觉得顺当。”
  “哼。”她冷笑了一声,“倒是有些国内的美眉们,国门都没出过,照样中国人跟中国人拽英文,她们在酒吧里面对着Bartender说再来一瓶贝克儿。哈哈……”
  姜小蕾撇着嘴角嘲弄的笑着。
  “这年头英文牛逼啊。在亚洲会讲英文就会被人另眼看待。我呸!我就看不惯这些人的奴才样,结果宠得美国佬在亚洲一个个都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凭着一张会卷舌的口,全世界都是他妈的美国佬的大游乐场。在中国耀武扬威的,回到自己本国就跟孙子似的。”
  我笑。姜小蕾这家伙一点没变。
  当初她初一谈恋爱,差点被学校开除,初二她竟然还谈了两个。
  初三逃课,中考照样考一流。
  高一泡老外,找了几个洋的做男朋友,练的一口口语特顺溜。
  高二考试不想背政治就翻墙偷考试卷子,结果政治考了个全校第一。
  到了高三还率领全班逃了一次课。
  最后考上了重点大学。离开了我居住的城市。
  后来在一次同学会上听说她在那个城市也是风光的很,大学毕业了就申请了奖学金出去念书去了。
  “吃,吃吧。”姜小蕾对着刚上来的菜一挥手。“你刚刚说你在外企工作,这些洋玩艺应该吃的惯吧。”
  我切了一块难吃无比的三文鱼放在口里慢慢的嚼着。
  
  RitzCarlton的用餐氛围相当好,我们两个人愉快的聊着,渐渐的聊到婚姻上来了。
  “离了,早离了,都离了两个了。”姜小蕾用餐巾擦了擦嘴角,然后用手抚弄着自己的耳环,撇着嘴唇淡淡的笑着说,
  “第一个是个美国人,大学教授,你知道国外的大学教授是十分有钱有地位的,我那时刚刚从他的大学毕业出来,在我上班了之后他开始和我用电子邮件联系。渐渐的就这么好上了,本来我是在纽约的一家公司里做软件设计的,日子单调重复的就好象我所编写的程序一样。但是和他谈了恋爱以后就不一样了,我一天里快乐的时光不再是早上排了长队在Starbucks买到咖啡的那一刻。”姜小蕾叹了一口气,用叉子搅了搅她面前的沙拉。
  “他曾经离过一次婚,不过我也无所谓,在美国谁没有离过几次婚,就这样就结婚了,婚后刚开始日子还行,后来也不知道怎么的大的小的矛盾就全跑出来了。吵架吵个没完没了。”
  姜小蕾停了一会儿,又微笑了起来。
  “你知道我们怎么离婚的?说起来也好笑,两个人去北欧度假,在丹麦郊区美丽的佛顿斯城堡附近吵了起来,他竟然当街就甩开我,自己一个人走开了。我坐在那个以香港的文雅丽和丹麦皇子在里面结婚而闻名于世的城堡外发了半天呆,然后我拿着背包坐火车经过瑞典直到挪威北部的森林。经过那风光绝美的挪威森林和峡湾,我心里一点美丽的感觉也没有。”
  “你知道我的生活一向是目标明确的。”姜小蕾看了我一眼,叉了一块生菜进嘴里,耸耸肩接着说:“离婚嘛,很平常的,我决定和他离婚。就在我回来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一个我在瑞典碰见的瑞典佬跑到美国去找我了。”
  “哪里又冒出来了一个瑞典佬?”我问。
  “那次在北欧和我的前前那口子吵了架不是?我一个人背着个背包玩完了挪威又玩瑞典。在瑞典的时候碰见了一个人高马大的瑞典人,那眼睛蓝得和湖水一样的瑞典人对我一见钟情,说我是美丽的东方公主。”
  “哼……”姜小蕾冷笑了一声,“东方公主。”
  然后她又继续说:“就在我回了美国以后他又专程跑到美国来找我,爱我爱得跟什么似的。一开始我还没有什么感觉,反反覆覆告诉他我不是中国公主或是什么神秘的唐朝古玉,他在北欧见到我穿的中国式纹龙绣凤的衣服全是我在唐人街买的,也只有去欧洲才穿,平时上班穿的是Gucci。我在美国读了大学,懂的不是风水易经而是软件设计。但是他仍然是穷追不舍,后来不知怎么的就被他给感动了。觉得这蕴含了北欧大自然风味的男人也挺好,结果就嫁了,后来跟着他去了香港,你知道香港是个东西文化交汇的地方,在那里我才知道原来这个我当初以为是个热爱大自然,热爱顶着雪的山和蔚蓝结着薄冰的湖水的瑞典人也疯狂的热爱金钱,在香港的时候我才发现他为了钱什么都做的出来。而且他对所有的东方女人都一见钟情。那些满街的细眉小眼的东方女人都是他的中国公主,唐朝古玉。”
  姜小蕾停下来喝了一口水。
  多少年没有见姜小蕾了,她还是那么漂亮,或者说,她比以前更漂亮了,而且有了一种叫做韵味的东西。
  她瘦多了,正是时下流行的骨感美人,两颊凹了进去,黑黑的头发凌乱的散在白皙的脸颊旁边。
  她的身材在一套黑色的套装里被衬得错落有致。
  她看见我打量她,轻轻掀了掀衣领说:“怎么样,不错吧,内外都是Prada的。”
  然后她又说:“算了,别说我了,你呢?你怎么样?”
  “我的故事就逊色很多了,老土的很,大学时谈的恋爱,毕业后结了婚,现在就那么样过日子,生活中最大的问题是我的公婆逼着我现在生小孩而我不想生。完了。”
  姜小蕾笑了起来,“现在还有这样的事吗?现在还有公婆逼媳妇生小孩的吗?都什么年代了?”
  我苦笑,“姜小蕾,你大学毕业后去了美国,受了西式教育,现在中国人的观念还不象美国人那么开放。”
  “造反吧你。”姜小蕾牢牢的盯着我说,“不想生就不生呗,谁也逼不了你,连你老公也逼不了你。你的身体,你的决定。”
  你说的没错,身体是我的,然而决定却不是我的。我心里想着,苦笑了一下,低头专心的吃着我盘子里已经冷了的三文鱼。
  
  和姜小蕾的午餐匆匆的结束了,因为我下午还要上班。
  在付账的时候我和她争夺帐单。
  姜小蕾轻轻推着我的手说:“你别跟我抢着付账,这地方贵,国内人民币不经花,我不是跟你摆阔,你也就别跟我假客气。”
  最后还是她拿出一张金灿灿的花旗银行的卡,签了字。
  她留了电话号码给我,说:“有什么想不通的打给我。”然后我们就告别了。
  我一个下午都在想姜小蕾最后的话,我有什么想不通的呢?
  
  姜小蕾的电话被我放在家里的一个饼干盒里。
  那还是我上小学的时候别人送我的一大盒曲奇饼干,饼干盒非常漂亮,深蓝色的底色,上面画着风景画--在池塘边上的树林,林子里隐隐的小房子。
  当时是我第一次看见曲奇饼干,弯成各式各样的花纹形状,有的上面还洒着洁白晶莹的糖粒,每一个都平躺在印有花纹的小圆纸上,散发着浓郁的奶油香味。
  那一盒饼干我一直没舍得吃。
  那时我还小,小到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过期这回事,最后整盒饼干被我母亲倒掉了,只留下这个美丽的饼干盒子。
  这个盒子一直被我用来存放一些某一段时间我觉得值得保存的东西。
  比如和沈平的结婚证书,我的大学毕业证,我第一次的薪水单……
  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这个饼干盒就想到了姜小蕾,于是我将她的电话号码也放了进去。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六)
  我的人生,再过十年二十年……
  也是这个样子……

  日子照常的过下去,一切都还是老样子。
  日子似乎总是照常过下去的,而一切,似乎也永远都会是老样子。
  我每天上下班,坐在小小的办公室里面搞人事,累了的时候到楼梯间站一站,喝点可乐。
  那时我看着这一栋大写字楼心里就想,这里面不知道有多少家公司,每家公司里面又有不知道多少个员工,每个员工每天上班不知道要处理多少工作和多少人事,而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又有多少栋这样的写字楼。
  每每想到这里,我就觉得人真的象蚂蚁一样,终日忙忙碌碌,日子就这样过去了。
  飞快的过去了。
  
  星期六和星期天来的很快。
  有时我和沈平会去他的父母家,或者去我的父母家。无非是做一大桌子菜,吃饭,看电视,然后再回来。
  每次去都要听他的父母或是我的父母讲上一大堆关于要我生孩子的话。
  而这些话,通常是在饭桌上说的。
  我总是将那些辛辛苦苦做出来的菜和父母公婆的话一起用力的嚼了然后咽下去。
  
  如果我们周末在家里,我则洗衣服做饭,沈平要么看一天的电视要么就打一天的电脑游戏。
  
  日子就是这样飞快的滑过去了,日子就是这样飞快的滑过去了。
  一天一天,一成不变。
  
  有时我半夜醒来,偶尔也想一下我的人生,偶尔也想一下这样的日子到底要过到什么时候。
  想到最后我总是害怕起来,因为我看不到改变,看不到希望。
  我其实非常怀念大学读书的时候。
  那时候很自由,没有人逼着你生孩子,也没有人逼着你一天九个小时坐在办公室里办公争斗发呆看报纸。
  而且关键的是那时我有希望,我不知道我的未来是什么,我不知道我会在哪里工作从事什么样的工作,我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
  这一切都让我活得起劲,让我觉得有希望在前头。
  而现在……
  而现在我觉得人生就是这样了,所谓的前头也就是这样了。
  每天在公司里,一个星期一个星期的过的可快了,一个月一个月的也过的很快。
  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难道我的人生就这样走下去了吗?
  这份工作,再做十年二十也是这个样子。
  我和沈平,再过十年二十年也是这个样子。
  我的人生,再过十年二十年……
  也是这个样子……
  
  夜里睡不着的时候我总喜欢看书。因为想到最后我总会害怕起来。
  平日里我上下班的路上不是听收音机就是看书,我尽量不给自己时间和机会去想这个问题。
  
  沈平的母亲过生日,又是一大家子的人。
  我照例陪着笑坐在那里,喝酒喝酒……席上听到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沈平很快就被他的亲戚们给灌多了。
  我在吃饭吃到一半的时候找了个机会向我的婆婆敬酒。
  
  “方霆啊。”我婆婆语重心长的说:“我又老了一年啦,什么时候能抱上孙子啊?”
  全桌的人看着我不说话。
  我努力笑着说:“来,妈,我敬您。”
  我婆婆端着酒杯不喝,笑着说:“你给我个时间吧。”
  我继续端着酒杯努力笑着,“过一段时间吧。”
  “哎。”我婆婆笑着摇了摇头,“你这一段时间都已经过去好几段了啊。”
  周围的人捧场的笑了起来。
  我也只有笑着说:“妈,我敬您,祝您……”
  “你今天不给我个时间我这杯酒就不喝了。”我婆婆端着酒杯笑着说。
  “过……过一段时间吧。”我开始结结巴巴了。
  “过多少时间?什么时间?”我婆婆笑着看着我。
  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只觉得自己端着杯子的手已经很酸了。
  我们围着一个大大的圆桌,我婆婆坐在我对面。
  我佝偻了身子探过去敬酒,现在我起身也不是,继续佝偻着也不是。
  “说个时间嘛。”我婆婆笑眯眯的看着我,“来,今天你说个时间。”
  “妈……”我话还没说完,我父亲用力捅了我一下。
  “妈……您先喝了这酒……”
  “哎……酒嘛,什么时候都可以喝,关键是满月酒什么时候喝呢?”
  “妈……”
  “你就说个时间嘛!”我父亲在旁边急了。
  我佝偻着背,端着酒杯,满桌的人都看着我。
  我望向沈平求救。
  沈平喝得白了脸,面无表情的呆滞的看着我。
  “妈……”我脑海里能想到的就只有一个妈字,接下来应该说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我婆婆仍然笑眯眯的看着我。
  我父亲翻脸了,“你这孩子就是他妈个逼的不听话,你就说个时间嘛。”
  我胀红了脸。
  全桌的人都看着我,连旁边的服务生都看着我。
  一刹那间我有一种想赶快逃离这个可怕地方的冲动。
  可是我逃不了。
  我逃不了,我就是逃不了我也不说我到底什么时候生。因为我知道我现在说了,到了时间不生大麻烦还在后头。
  我佝偻着背,胀红了脸,举着酒杯的手微微颤抖,我应该已经举了很久了。
  我婆婆放下酒杯笑着对我父亲说:“哎,老方,这是何必呢。”
  我趁机坐了下来。捏着垂在我腿上的桌布。
  “来来来……喝酒喝酒……”我公公招呼道。
  我捏着那柔软的桌布。
  
  那晚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在黑暗里饭桌上的那一幕在我的脑海里一遍又一遍的重来着。
  “你给我个时间吧。”我又看见我婆婆笑眯眯的说。
  “没时间,想什么时候生什么时候生。”我幻想自己理直气壮的说。
  “你就说个时间嘛!”我又看到我父亲气急败坏的脸。
  “说什么时间,要不你来说个时间,到时候你生去。”我想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