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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咬人的爱

  早上起来,我检查手机——
  凌晨四点四十四分,收到老孙电话。
  通话时间,47秒!
  可我竟觉得,是漫长的一生?
  然后,不管我怎么检查手机,都不再显示任何信息,老孙也没有任何进一步表示。
  如果不是那条长达47秒的通话纪录,证据确凿,我会真的以为,是我的一场春梦!
  春梦了无痕,昨晚的除外!
  我洗漱完毕,穿戴整齐,甚至喷了点若有似无的香水,仍然没有收到任何信息。
  就在我仔细涂抹姗姗为我挑选的那只浅桃子色唇膏的时候,我忽然有点颓了!
  我沮丧地放下手中的唇膏——
  有什么好值得高兴?
  爱情总是象芬芳粉嫩的小姑娘,甜蜜地笑着,招着手向你走来,待你敞开怀抱走近她,她又会立即摇身一变,成为白发拖地,干瘪颓败的老妪,用狰狞腐臭的枯爪狠狠刮你一个大耳光,简直防不胜防。
  才挨了爱情魔爪重击,跌了个大跟头,九死一生,这么快就忘了?
  不,那伤害仍旧隐隐作痛,心脏处刚刚愈合的疤痕,象扭成一团的丑陋蜈蚣。
  10年的夫妻,尚且可以成为陌路,还有什么感情值得向往和追求?
  诚然,老孙应该是个优秀的男人,可是这么优秀的男人,怎么会偏偏选中我?
  女人结不结婚都贬值,可男人是离不离婚都升值啊。
  没道理他会看上我?
  何况,除去昨晚那一通,暧昧到甚至有点荡气回肠的电话,老孙从认识我,到此时此刻,此分此秒,都没有任何向我表示爱慕的言行举止。
  可是我却已经为那短短47秒的通话,差点乐晕了头,太可怕了!
  真象老房子着火!
  万一,老孙是睡不着,向我开玩笑呢?
  我忽然有点胆怯——
  
  其实,理智的女人,多数很懦弱,因为没胆去做冒险的事情!
  故此,尽管坐在办公室里,一颗心跳得乱七八糟,就快纠结成一根粗麻绳了,我还是控制住自己不去主动联系老孙。
  世事难料啊!
  睡了一觉,天知道会有什么翻天覆地、南辕北辙的变化呢?
  我可没勇气主动送上门供人消遣取乐。
  肆无忌惮、恣意妄为的爱情,是需要用青春做资本的,上了年纪的女人,谈起恋爱来,还一副不管不顾,不知进退的样子,会落人笑柄的。
  故此,我故作镇定地在办公室继续对着电脑,脑中一片混沌。
  这个老孙,做事情为何总做一半,就象点燃了鞭炮,却硬生生不让它响。
  我忽然痛恨起他来,干嘛将本来清浅平静的一潭水,搅得这样汹涌激荡,让人坐立难安?
  过了一会儿,王云舒来通知我开会,走到会议室,老孔已经安然就坐,他看见我,眼皮轻轻抽了抽,象忽然而至的痉挛。然后,他若无其事地移开眼角,看向其他地方。
  我也若无其事地坐下。
  看来,任大小姐果然自有一套驭夫术,关键时刻使出来,不同凡响啊!
  老孔平日表情不知多生动风骚,此刻象变了一个人似的,连眉梢眼角都四平八稳了。
  他的美娇娘,昨晚一定给他下了一剂猛药!
  
  很快,我就提不起兴趣再观察老孔了,我心思始终纠缠在老孙身上,这个老孙,到底要搞什么花样呢?为何迟迟不现身,不露面,连个音讯都没有呢?
  不要对方还没出招,我已经自乱了阵脚。
  我赶紧收拾起心情与大家一起研究下一步的工作重心.
  老天就是不喜欢按牌里出牌,就在我的心思从老孙身上收回来,放到工作上的时候,他忽然又跳了出来 。
   我收到一份神秘快递,一看便知道来自老孙。
  我拆开的时候,几乎紧张到手抖。
  有什么话不能当面说,有什么东西不能当面送?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我打开——
  竟然是一本普通的书,十分素净的封面,居然是一本食谱!
  什么意思?
  我拿在手里,反复研究,终于明白其中奥妙——
  书名竟然是《邀你共进晚餐》
  这样含蓄?
  没想到老孙居然有如此浪漫情怀!
  甜蜜的感觉忽然从心里泛滥上来!
  最怕刚谈恋爱就热情似火,冲上门,拖起女方手,由头亲到脚的男人。
  让女性一点矜贵的感觉都没有了!
  原来老孙是哄女人的高手啊!
  我忽然有点庆幸,同老孔的直白比起来,老孙的含蓄简直技高了不只二筹。
  
  我再也沉不出气,拨电话给老孙。号码输了一半,我忽然又不知该用何种态度与他说话,是熟稔?热情?含情脉脉?还是要带点羞涩?又或者要加点恋爱的娇羞?
  我立即颓了!
  想一想,发条短信给他:书已收到!
  他立即回复:可接受邀请?
  我答:当然!
  过一会儿,他回我:下班等我!
  我忽然充满期待:ok!
  
  发完短信,我才发现,我居然双颊发烫!
  天,居然脸红了!
  同老孙一来一往并没有任何过激、暧昧的词汇,甚至有点刻意公事公办的口吻,却已经让我象着火的老房子一样燃烧起来。
  老孙果然厉害,只用星星之火,就可燎原啊!
  
  结果一整天,整个人都恍恍惚惚,有点忐忑、有点期待、有点紧张、有点不安,有点甜蜜,还有点小小的欢欣……
  会吃饭的时候,食不知味;会看报告的时候,忽然微笑;会走路的时候,飘飘然然;会喝白水的时候,也觉得有点农夫山泉……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时间,我赶紧冲到卫生间,从头到脚整理了一遍妆容,然后回到办公室端端坐着,等候老孙的消息。
  可是,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老孙的音讯迟迟不到。
  我有些按耐不住了!
  我拿起电话,刚想拨,心中有一把声音立即跳出来提醒我:江绍宜,矜持,矜持!今日如果沉不住气,日后一定地位不保。爱情游戏中,谁主动,谁先输。
  我放下电话 ,内心争斗10秒。
  管它呢,这年头,连邦女郎都不再打扮得漂漂亮亮,窝窝囊囊地等着007前去搭救了,她们也开始有勇气,举起木棒将坏人打出脑震荡,又或是主动出击,将007制得死心塌地,俯首为臣了。
  我为何还要坐地死等?
  就在我输入短信的时候,另一条短信抢先进来。
  我赶紧接收:我已在楼下等你!
  
  我松口气!
  幸亏老孙动作稍微快了一拍,否则显得我太过心急。
  我微微拢拢头发, 然后迫不及待地冲出办公室,此刻我约会兴致高昂,象一只被吹得鼓鼓胀胀的气球,轻飘飘的。
  进了电梯,我又不放心地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唯恐有一点点瑕疵。
  看着镜子里的脸,我的兴致,象被针扎到一般,全部底气都一泄而尽。
  是啊,不管多么精细完美的妆容,都掩饰不了我脸孔上的沧桑与疲惫。
  这不是一张未经世事,纯洁干净的脸,只等着爱情的滋养,这是一张在红尘里打过滚,撒过泼、伤过心、吃尽了苦头的脸。
  大抵就是这样一张脸,让很多男人望而生畏——太多失望交织着太多渴望,令我们对男人看得太透,防得太深,却又变本加厉的索取,渴望得到补偿。
  我叹口气, 刚才的喜悦与激动全部转瞬化为乌有,心情莫名沮丧。
  我从来未曾尝试过,情绪如此变化多端,阴晴不定。
  我拉下嘴角,冲镜子里的自己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然后深深呼气,走出电梯。
  
  外面云层黑且厚,一片连一片,将天光全部遮挡,低低的、低低的压下来,连人的心都压得透不过气,仿佛世界末日已经近在咫尺。
  恐怕要下大雨了。
  我还没看清楚这外面的世界发生了什么变化,忽然脖子后面一暖,一团软软的气息,扑进我颈窝,全身象被过了酥麻的电流,忍不住微微颤了一下。
  我转过身,老孙站在我身后,正微笑看着我。
  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仿佛被一根羽毛,轻轻划过。刚才还低靡的情绪无端端,变得明朗起来。难怪别人说女人善变。
  我以前也许情绪太过恒定平稳,所以才被旭生说成是象半个男人。
  感谢老孙,我终于也变得喜怒无常,有女人味了。
  
  “去哪里?”我抬起头问他。
  “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他表情严肃,可是眼睛里却有浓浓笑意。
  我喜欢眼睛会得微笑的男人,只看着也觉得是道温柔的风景。
  我耸耸肩:“有没有好推荐?”
  “地方有,就是有点远!”
  “有何特色?”我追问,看样子,他早有安排,但仍然想征求我的意见。
  “私房菜,老板娘手艺出神入化!”他夸张地说:“不会怕你不满意,就怕味道好到令你舌头不保。以后吃任何东西都觉得差强人意!”
  “是吗?”我立即觉得口水开始倒涌,需要努力咽下才能说话:“那还等什么?”
  “可是有100多公里的路需要赶!”他看看时间:“我订了位置,所以,你要系好保险带,我们得一路狂奔才赶得急!”
  “为美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我拱拱手,一派江湖豪杰的气势。
  老孙忍不住笑了,他轻轻拉起我的手,将我引到旁边,拉开一辆深墨绿色SUV的车门,示意我坐上去。
  “你的车?”我很好奇。
  “对!”
  “没听你提过?”
  “因为不值一提。”
  “看来我需要加深对你的了解!”我故意板起脸。
  老孙丝毫不吃我这一套:“慢慢来,不着急,循序渐进的了解才有意思!”
  我哭笑不得,坐进车里。
  老孙体贴地转过身,替我扣上安全带,他的脸忽然贴我很近,温热的气息如数喷上我面颊,我的心立即突突跳起来,他的睫毛象一对黑蝴蝶的翅膀,差点扫到我的鼻尖,我忍不住想凑上去吻他低垂的睫毛。
  这想法太突兀了,突兀到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天,太不纯洁了,我怎能如此好色,象个戴眼睛的咸湿老伯。
  我赶紧摸住自己胸口安慰自己:古人云,食色性也!
  此乃天性,不足以鄙视自己。
  
  “你怎么脸红了?”老孙忽然盯着我。
  “脸红?”太丢人了,该死的老孙,没事干嘛眼睛那么尖,观察我那么仔细?
  我慌忙掩饰:“可能车里太闷了!”
  “闷?那开一点窗透透气?”
  “啊?开窗?好,好啊!”我心不甘情不愿地点点头。
  这大冬天的,开什么窗啊?
  老孙替我放下半截窗户。
  呼啦啦,刺骨的冷风一下子灌进来——空气这个清新啊,简直透心凉!
  “还闷吗?”
  “好多了!”我咬牙切齿地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上了高速路,就得把窗户关上了!”老孙转过脸,看着我:“你赶紧多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吧?”
  我装模作样地对着窗外鼓起腮帮,用力呼吸了一下,鼻子立即被冻得通红,刺激到鼻翼都在痛 。
  可是我还得装出很享受的样子,半耸起肩膀,鱼一样呼吸。
  “绍宜,你怎么光吸气,不呼气啊?”老孙再一次转过脸看着我。
  “专心开车!”我不得不对他挤出一个非常勉强的笑容。
  ——我能不用力吸气吗?我清亮亮的鼻涕就快要被冻得流出来啦!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整个过程,我都在祈祷快点开上高速公路,否则我就被冷成人肉冰棍了。
  如果有汽车的话,古代的酷刑完全可以增加这一条,大冬天的,把四面车窗全部打开,高速行驶,保证里面的犯人三分钟就求饶。
  老孙在旁边,絮絮说着什么,我完全没有心思听,只心无旁骛地努力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千万不要发抖,失了仪态。
  好不容易上了高速,车窗摇上来关上,我才松口气,绷紧的身子终于软下来,冻僵的手脚也开始复苏。
  
  我终于有心思留心身边坐的这个男人。
  我转过脸,看着他,虽然他的样子穿着都同以前一样,可是总觉得什么地方改变了,甚至整个人的气场都不一样了。
  这种变化,大概要那些从朋友变成情侣的人才能体会。
  就象两个绝缘体神奇地擦出了火花,两种毫不相干的化学试击忽然产生了反应……
  总之,原本和你很亲密的人,突然同你有了距离,这距离不很远,也不很近,但已经足够你对他产生许多以前不曾产生过的,不纯洁的想法。
  看,刚才我就为我不纯洁的想法付出了代价,我揉揉有点红的鼻尖,忽然有点呼吸急促。
  
  忽然间,老孙仿佛感觉到了我情绪的异样,他也沉默了。
  车厢里的氛围一下静了,静到只有我同他的呼吸。
  一时间,我们竟然都找不到合适的话题。
  从今天一见面开始,我同老孙都努力表现得十分自然熟稔,仿佛我们还是一对老友,努力不去想昨晚发生的那一幕。
  结果现在,我的呼吸出卖了我的秘密,连带老孙也陷入了这莫名慌乱的情绪中。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忽然,老孙指着窗外,一脸兴奋:“看,下雪了!”
  我赶紧将脸贴到冰凉的玻璃上。
  果然,窗外开始有一些犹如飞絮一样的白色细沫在飞扬,果然是雪。
  一开始,我们都还有闲情逸致欣赏飞雪,毕竟这是冬天的第一场雪,可是细小的雪粒,很快变成雪花纷纷扬扬的飞落下来。]
  因为车速很快,大片大片的雪花,如飞蛾般扑上挡风玻璃,密密麻麻,应接不暇,雨挂器开到最高速,仍然于事无补,很快便将所有视线迷蒙了。
  老孙不得不将车速降下来,最后打开应急灯,靠边小心行驶。
  无奈,这突如其来的一场雪,来势汹汹,铺天盖地压下来,让人完全没有招架之力,前路忽然一片迷茫。
  
  路上所有的车都减缓速度,甚至停靠在路边的应急车道里,估计如此大雪,高速公路也已经封闭了。
  老孙镇定地同我说:“看来,这顿美餐吃不成了!”
  我叹口气,为吃不到美食失望:“找个地方把车停下来,这大雪来势凶猛,一时半会儿,我们走不了了!。”
  老孙点点头,将车开进辅道,然后打开应急灯,将车停好。
  他打开车门,走下去,从后备箱内拿出三角应急架,架在车外五米处,才又折返回车上。
  我为他的细心所折服,这样应该很安全了。
  才下车不到一分钟,老孙肩头便落了密密一层雪花,我伸手替他拍掉肩头的雪,他转过脸对我温柔的笑,我的心忽然镇定下来。
  
  这时,天已经全部黑下来,整条高速路都静悄悄的,只剩下鹅毛大雪,簌簌飘落在车顶的声音。
  我同老孙被困在狭窄的车内,奇怪,刚才那种拘束和慌乱的感觉,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雪打断了,居然我们又恢复到那种自然的状态,又可以自如的交谈了。
  也许生活里需要一些意外,来调节气氛!
  “要来点热咖啡吗?”老孙漫不经心地问。
  “当然,冰天雪地有杯热咖啡,不只提神醒脑,还暖身暖心暖情绪,简直可以救命!”我无奈地叹口气。
  “那,来点儿?”老孙从身后,拿出一个巨大的保温瓶,旋开盖子,倒了一杯深褐色液体,那白腾腾的热气一直从杯口升起来 ,浓郁的咖啡香味立即扑面而来。
  我喉咙里差点伸出手来,立即抢过杯子,大口灌下,滚烫的咖啡流进身体,每个细胞都为之一振。
  “哇,还调了朗姆酒?”我惊喜万分:“孙晋州,你分明有备而来!”
  老孙但笑不语,从后面又拿出一只小篮子。
  我瞪圆眼睛看他变戏法。
  他掀开篮子上的手帕,哇,满满一篮杏仁曲奇。
  “我亲手做的!放足材料”他取一块饼干,递到我手里。
  我塞进嘴里,又香又脆,微微有点甜,我仔细分辨一下,饼干里除了杏仁,还有腰果、葡萄干、和松子, 我的味蕾立即被征服,果然真材实料。
  喝一口咖啡,吃两块饼干,我忽然觉得这场暴风雪也没有那么讨厌了。
  “没想到你手艺这么棒!”我由衷赞叹。
  “特别让大厨教的,烤了四次才成功!”他摊开手:“所以,今天来接你都晚点了!就为了等新鲜出炉的曲奇。”
  “值得!”我半眯起眼睛,回味嘴里的曲奇,那浓厚奶香。
  “我也觉得值得!”老孙握住我另一只手:“每次看你吃东西,都是一种享受,一点也不似其他女人那般矫揉造作。你每次来浮生,都吃一大堆东西,让我们很有成就感!”
  原来如此!
  作家希望读者追读自己作品,并爱不释手;歌手希望粉丝听歌听到烂熟于心,最好演唱会门槛被挤爆;餐馆老板,当然渴望自己的食物令顾客留恋忘返,忠心耿耿,百吃不厌。
  难怪老孙对我青眼相加,原来是因为我是浮生的忠实粉丝。
  看来,贪图美食,也有好处。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老孙挑了一张IVY的CD播放,细腻慵懒的女声,让时间都慢了半拍。
  然后,老孙又从后座拿出一条深米色的毛绒薄毯,轻轻搭在我身上:“这下,不用担心冻着了!”
  他的动作很轻柔,却让空气一下温暖起来。
  多年来,都是由我扮演照顾人的那一个角色,现在忽然受到如此细致的照顾,我竟然有点受宠若惊。
  有多久,没有人这样细心呵护过我了?在公司,不是我看别人脸色,就是别人看我脸色,谁也没有想多关心谁一点。
  回到家 ,旭生同我早就貌合神离,嘘寒问暖不过是一种形式。
  我做事向来随心随性,只要无愧于心,便不觉得需要同任何人有交代。
  但现在,老孙让我觉得一切都不同了。
  昨天,我尚且觉得没有对老孙解释任何事情的必要,可今天,我觉得,有些事情必须说清楚。
  老孙越对我体贴入微,越不过问我的任何事情,我便越发觉得需要给他一个交代。
  比如,昨天我急吼吼将老孙抓过来,替我解决老孔夫妻,替我挡灾解围,从头到尾没有同他解释到底发生何事。
  也许,老孙认为我离婚后,便水性杨花,讥不择食,同任何男人都有意勾搭一腿,结果惹祸上身。
  会不会,他忽然向我表明心迹,也是因为觉得我轻浮好上手?
  想到这里,我的心顿时一沉,需要深深呼吸才能让自己保持镇定:“昨天的事情……”
  我拖长声音,边说边思考要如何解释才能说清楚。
  “我明白!”老孙打断我:“优秀的女人,谁没有几个异性欣赏呢!”
  “可是,老孔是有妇之夫!”我心虚。
  “你又没有接受不是吗?有妇之夫也有欣赏异性的权利,只是他自己没有把握好分寸!”老孙简直处处为我开脱:“责任并不在你!”
  我松口气,小心翼翼试探:“你不觉得我待人接物太过随便?”
  “随便?”老孙笑起来:“你随时板着一张面孔,杀气腾腾,象一柄出鞘的月牙刀,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我认识你四年,才有勇气同你搭讪。”
  “啊?我有这么恐怖?”我忍不住瞪圆眼睛:“象女罗刹?”
  “可是,你离婚后,胖了许多,人反而柔和了!”
  “因为发现自己太失败了,因此收敛许多,我以前一定嚣张得令人讨厌。”我叹口气。
  老孙拍拍我的手:“从以前,到现在,你都很真实,丝毫不造作。”
  “谢谢你欣赏!”我故意逗他:“可是,你昨天好似说过,只要长了眼睛的男人,都会选择任荇荇这种美女哦?那现在干嘛同我走?”
  说完,我又觉得这话未免有点酸溜溜。
  果然,老孙立即说:“是啊,谁让我一看见你盲了双目,再美丽的女人都看不见了!”
  我心里立即飘飘然:“万一有一天,有一个美得可以让盲人重见光明的美女出现呢?”
  老孙一本正经:“那这个女人就是所有盲人的福音!我又岂敢将其私有?”
  “那么可以与其他人共同分享啊?”我不依不饶。
  “喂,江绍宜,你不会要我现在就自剜双目吧!”老孙终于沉不住气。
  我忍不住大笑。
  老孙知道我故意刁难他,也笑起来。
  我们傻傻看着对方笑了一阵,我忽然问他:“晋州,你说老孔为何有那样美丽得不似真人的老婆,还想在外头拈花惹草?”
  “你都说任荇荇美丽得不似真人了!”孙晋州想一想说:“她确实很美,而她也知道自己很美,所以随时都很刻意要维持一个完美的姿势,喜怒哀乐都藏起来,情绪毫不外露,你感觉对面坐的是个芭比娃娃,而不是真人,同她在一起,始终令人无法放松,感觉象憋着一口气在说话做事。”
  “对,我虽然是个女人,也不忍心看她皱眉头!”
  “对啊,作为一个男人,同她生活在一起,是很累的!第一,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有个长成这样的老婆,一定成天没有安全感。第二,她美得象个瓷娃娃,那么易碎,连对她发个脾气都有罪恶感,随时都要小心翼翼照顾她的感受,长此以往,情绪得不到宣泄,容易积郁成疾。第三,她情绪不外露,你根本猜不透她的真正想法是什么。虽然,她看起来一副非常单纯无害的样子,其实不知多有手腕,多有心计,老孔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她的掌握!不是不悲惨的!”
  “哇,娶个大美人当老婆,还被你们说得惨绝人寰,你这不是酸葡萄心理吗?”虽然嘴上不承认,可是我私下里还是有几分认同他的观点,但是仍然忍不住将他一军:“所以,你退而求其次,找了我这个不美的?”
  “不,不,不!”老孔简直兵不厌炸:“你也很美,而且你美得有生活气息!”
  “但凡黄脸婆,都有生活气息!”我笑起来,以前还真没有发现老孙这样擅长赞扬女性,连“美得有生活气息”都被他发明出来。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最后,反正小说不会完成了,未免大家觉得遗憾,我把小说安逸最初的后面部分构思,给大家交代一下,好让大家知道结果。
  
  子晴,其实她在国外根本没有结婚,她的女儿就是莫运年的孩子,她回来找他,是因为她想完成自己的一个心愿。最后她优雅的报复了莫运年。
  
  绍宜,也并没有和老孙走到一起,因为老孙也有他的秘密。老孙结过两次婚,每一次离婚,都有很特别的原因。绍宜因为对婚姻的恐惧,她不敢再接受一次新的尝试,所以最后俩个人也没有在一起。
  
  温旭生和唐美妍,也没有走到一起,因为一些特别的原因,他们也分开了。
  
  好,这些就是以前安逸大概给我讲过的故事构架,至于细节,我完全不知道,所以,也没办法上来给大家交代了。
  
  但是至少知道一个结果,嘿嘿!再见了各位,算是由我来把这个坑,马虎填完了!
  
  我只能想到这个办法!!
  
  再见!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作孽呀,居然沒結尾的,害偶那麽激動地看了半天,居然沒有結尾!
唉,一篇小說也引起那麽多的紛爭,這個世道啊,怎一個亂字了得!


而在此時,偶才知道,原來早幾年前,偶追着看的《芥末男女》也是安逸的作品,
真的很有味道,偶喜歡她的風格,人不完美,卻很真實,且處處透出睿智的靈性!

[ 本帖最后由 圆宝 于 2008-08-18 17:21 编辑 ]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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