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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咬人的爱

  一直工作到凌晨三点,整组人才离开办公室。
  回到家,我已经累得脱掉一层皮,躺上床,便失去知觉。
  第二天一早,心中挂念没做完的事情,早早便赶到公司。
  想到伟大的减肥计划,我早餐我只洗了一只苹果来吃。
  不过苹果香甜爽脆,吃起来口感相当不错,我又觉得节食没有我想象痛苦。
  还好,所有人都知道目前的案子迫在眉睫,虽然凌晨才下班,但是仍旧按时到岗。
  我抓紧时间,找到周建辉与王云舒,到最小的会议室,讨论另一支广告片。
  一个上午下来,居然有颇有建树。
  很快,我们便定了五个脚本,周建辉立即联系了两名插画师,替我们画出故事版。
  我舒口气,事情总算有了个眉目。
  不过,接下来一段时间将会更加忙得脚不沾地。
  我伸个懒腰,忽然想到答应珊珊要送她一套立体童话书,若过两日忙起来,恐怕更加没有时间去买。
  但一时半会儿,我也想不到哪里有这种书出售。
  我立即拨通浮生的订餐电话:“我找孙晋洲!”
  “江小姐?”负责订餐订位的女侍者立即听出我的声音:“我替你叫老板!”
  过了一会儿,老孙过来听电话。
  我言简意赅说明请求:“我答应一名小友,赠一套立体童话书给她,你可知哪里有卖的!”
  老孙立即详细告诉我。
  但这是一家小店,很不好找。
  我恐怕自己还没找到便已经迷路:“这样吧,你带我去买书,我请你吃午饭如何?”
  “求之不得!我已吃腻浮生所有菜色!”老孙爽快答应。
  于是,我们约好半小时后,老孙在公司大厦门口等我。

  挂了电话,我去察看了一下设计师们找图的情况,还算顺利,我略微放心。
  回到办公室,我打开镜子,竟然鬼使神差,替自己补了一点粉。
  不就是约了老孙吗?
  我暗自好笑,太久没约会旭生以外的异性,竟然有些扭捏忐忑。
  我简单整理一下衣衫,然后到楼下等老孙。
  不知什么时候,竟然有纷纷扬扬的小雨从空中不断飘落。
  刚站出楼外,大衣上就蒙了一层细密的水珠,像某个顽童在我身上撒了一大巴亮晶晶的糖粉。
 

[ 本帖最后由 圆宝 于 2008-08-15 11:36 编辑 ]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我正寻思到什么地方去弄把伞,一把大黑伞已经遮在我头顶。
  我抬起头,原来是老孙到了。
  第一次在“浮生”以外的地方见面,我们竟都有点不自然,莫名得拘束起来,显得分外客气。
  “这个时候打车很不方便,反正书店离这里也就五条街,不如我们走过去?”老孙温和地征求我的意见。
  “好啊!”我竟然觉得有些心慌,跟着老孙向街对面走去。
  和老孙并肩走在一起,我才发现他个子居然很高,我穿了高跟鞋,才到他耳根。
  我生平最怕长得高的男人,同他们在一起总有压迫感。
  不管你说什么,再有道理,都得仰视他们,他们连向你道歉认错,也是用俯视你的姿势,多不公平!
  好在,老孙为人亲切有礼,又不失幽默感,很快这最初的不适应一下便度过了。
  老孙一直拼命将伞往我头上挪,他半边肩膀露在伞外,也蒙上一层细细的水珠。
  我不愿意让老孙淋雨,下意识往他身边靠拢一点。
  忽然,天地就小到只有一把伞的尺寸。
  我恐怕自己有十年不曾同一个异性走得这样亲近,竟然有些心跳加速,背心居然起了毛毛汗。
  何况老孙也算英俊挺拔,同他躲在同一柄伞下,看起来容易让人误会。
  我这个人一到关键时候,便显得狷介小气。
  好几次我都疑心遇到熟人,拼命低着头,怕被人认出来,指着脊梁骨说:看,看,江绍宜才离婚,便同别的男人那样亲近!
  我加快脚步,只求快点走到书店。
  果然,走了五条街,书店便到了。
  我替珊珊挑了《灰姑娘》《睡美人》《美女与野兽》三套经典童话故事书,每一本打开,都有精美的立体图案,漂亮得令人爱不释手。
  然后,我同老孙一起去上次同事请我去的粤菜馆子吃饭。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我们找了靠窗的位置坐下来。
  我替老孙点了几道这里的招牌菜,替自己点了一份鲜芦笋。
  “怎么样,新工作如何?”老孙笑着问。
  “忙!”我故意苦着脸回答:“不过天生劳碌命,一早已经习惯。”
  “看来适应得很好!”老孙说:“我今日见你,已经开始恢复往日容光!”
  “你还记得我往日模样?”我叹口气:“我几乎以为自己一辈子都这样灰头土脸了!”
  “当然记得。四年前,我小店开业第一天,你是第一个走进来的顾客!”
  “那样巧?”我惊异:“第一个顾客?”
  “我现在还记得!你进来点了一份蒜蓉蒸扇贝,芙蓉虾球、一碟鲜芦笋,我送了你一份奶油蘑菇汤!”老孙笑:“从此,我店里便客似云来。是你替我开了一个好头。”
  “我足足照顾你四年生意!”我禁不住有些得意:“许多婚姻,尚维持不到四年!可见我对‘浮生’的忠诚!”
  “也许上天注定,我们会成为好友!”老孙以茶代酒,向我举杯。
  我也唏嘘,喝下杯中茶水。
  四年前,打死我,我也想不到会同老孙如此熟稔,相互陪伴,度过许多寂寞寒夜。
  我更加想不到,意气风发的我,会沦为温旭生的弃妇。
  “老孙,怎么会想到开餐吧?”我好奇询问。
  
  “说来话长,一切都是机缘巧合,以后有机会,温一壶酒,从头说起!”老孙婉转推辞。
  我也不强问:“在很多地方吃过菜,还是浮生的菜式最合口味!”
  “现在你工作忙了,来浮生的时间也少了,长夜漫漫,甚觉寂寞!”老孙忽然说:“人真是奇怪动物,在你陪我喝酒聊天之前,我只觉每个晚上安静平和,无波无澜,读几本闲书,便熬过一个长夜。可现在,常常会抬起头,看看你是不是来了!你没来,书里的世界也淡了几分滋味。”
  原来,竟然有人挂念我!
  我顿觉心中一暖:“老孙,有时看了本好书,我也想同你聊聊个中趣味。”
  “那么,常来浮生坐坐!”
  “一定一定!你的米酒,已经吊足我胃口,三日不喝,浑身筋骨都似舒展不开,半夜也会有馋虫爬出来绕我清梦!”我如实回答。
  很快,菜便端上来,竹影鱼柳、鲍汁鹅掌、火腿鸭卷、香菇鸡胗、上汤芦笋。
  每道菜都色泽鲜艳、香味扑鼻,令人食指大动。
  我早上只吃了一只苹果,此刻早已经饥肠辘辘,恨不能将立即将桌上美食风卷残云一番。
  可是,我眼前又出现唐美妍这只小妖精。
  我死命控制住自己的食欲,只挑新鲜芦笋下筷,其余菜色,碰也不碰。
  “你真的在节食啊?”老孙好笑地看着我。
  “是!”我小心翼翼咽下口水,生怕被老孙识破:“如今体态太过臃肿,自己也看不下去。”
  “你以前确实十分清秀,一双眼睛灵气逼人,难免有些犀利,感觉不似真人,令人难以接近!”老孙说:“此刻人胖一点,钝一点,但觉得含混可爱,真实敦厚多了。”
  “是是是,面目模糊的凡夫俗子,最易被人接受!”我点头:“看来我以前很不受人欢迎。我听过最夸张的传言,说我走路带风,目光如刀,整个人杀气腾腾!”
  “所以,你还是胖一点好,胖一点憨态可掬!”老孙指指鲍汁鹅掌:“这道菜,不吃可惜了,鹅掌烧得很软,入口既烂,鲍鱼汁的鲜香全都逼进掌中,火候刚刚好。”
  我瞥过脸,红亮亮的鹅掌仿佛在向我招手。
  “我还是继续减肥,刚到新公司,有点杀气,才震得住人!”我努力塞了一根芦笋在我嘴里。
  奇怪,平时清甜爽口的芦笋,此刻含在嘴里,竟然是还带着泥土腥气的寡淡青草味。
  我甚至幻觉,自己成为一头大嚼野草的山羊。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边吃边聊,结果一顿饭吃到下午2点半,我们彼此还意犹未尽。
  真希望能够按一个暂键,将时间定格在这一刻,让我与老孙谈个畅快淋漓。
  无奈,科学尚没有发达自此,我只得摸着空空如也的肚子,告别老孙回公司上班。
  刚回公司,孔金诸便立即过来找我。
  他告诉我,客户下达新的指示,希望我们在搞定广告片的同时,配合广告片再出两套平面。
  “这不可能!”我站起来同老孔交涉。
  “客户这样要求!”
  “我同你算算,一支片子,我们做了五个脚本。两支片子,是10个脚本。如果每个脚本出一套平面,我们就得做10套平面。整组人,连文案加起来只有5个人,就算我再加入一组人进来,也不可能在三天时间内做出来。”
  “你是,你是江绍宜!”老孔笑起来:“你一定行!”
  “江绍宜也没有三头六臂,况且我是文案出身,做设计,一点忙也帮不上!”我摊开手:“要么,你现在替我招10个人,要么听我的!”
  “你怎么安排?”孔金诸眉毛微颦。
  “每支广告片,我们选两个最容易出效果的脚本,各执行两套平面就够了!”我气定神闲:“客户又不付我们比稿费,何必那样拼命?何况时间那样赶,就算拼命也做不出来。”
  “你确保没问题?”孔金诸有些担心。
  “客户有的时候,只是想看你有没有诚意。我们出十个脚本,又出四套平面,已经仁至义尽,若做足全套功夫,反而跌了身价!”我说:“现在突然多四套平面出来,已经打乱我们正常的工作秩序了。”
  “已经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周建辉走过来插嘴,似乎很不满意我接下这个单子。
  老孔见势不对,立即闪人。
  “绍宜,现在人手已经不够,你不会不顾大家死活吧?”周建辉挑衅地看着我。
  “我已经推掉一大半了!”我说:“必须做完,加通宵也得干!”
  “你不能总让客户部这样欺负我们!”周建辉非常激动:“他们每次说下单就下单,说什么时候要就什么时候要,从来不考虑我们创意部的人,到底要不要吃饭睡觉!”
  “建辉,这里客户部比创意部强势,是我来以前就有的局面!”我希望他冷静一点。
  “我明白,以前是我太软弱,让客户部总骑在创意部头上,可是现在你来了,就应该改变这种局面!”
  “建辉,要改变局面,我们得做出错成绩,让人信服,我们才有发言权,才有资格说不!”我同建辉说:“所以,这次我们只许胜,不许败!”
  周建辉悻悻走开。
  我明白,他是想在大家面前让我难堪,令创意部的兄弟姐妹,认为我不体恤下属。
  结果,被我抢白一通,故此面子上有些挂不住。
  我明白,要让这群人信服我,先得让周建辉信服我,所以,这次比稿,我只能赢。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我立即开会,重新分配工作。
  我从每个小组抽调了一名美术指导,来做这四套平面,其他人继续手头工作。
  然后我去敲孔金诸的门。
  我走进去。
  “怎么?周建辉很难搞?”孔金诸说:“其实他这个很仗义,只是能力稍微平了一点。”
  “我一来就接替他的职位,他当然心中不爽!”我很直率。
  “你准备怎么办?”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我故意摩拳擦掌,一脸狞笑。
  老孔笑起来:“不会赶尽杀绝,还株连九族吧?”
  “这可说不一定!”我笑完,正色道:“创意部这帮人,这段时间会忙到吐血,客户部也不能只坐壁上观啊?否则,大家很难心理平衡!”
  “明白!”老孔也笑起来:“我会做你的坚强后盾!”
  “明年是否有客户,大家是喝粥还是吃饭,就看年底这一系列的比稿了!”我再次明示他。
  “如果我没把你们伺候好呢?”孔金诸试探我。
  “那就只有喝粥了!”
  “如果伺候周到呢?”
  “还是喝粥!”我笑:“不过是鲍鱼鸡粥!”
  “可我喜欢吃饭!”
  “只要你能调动这帮人的工作积极性,我保你天天鱼翅泡饭!”我故意说得像个暴发户:“否则,只有天天吃粉丝泡饭!”
  
  从老孔办公室出来,我召集四名美指开会。
  用了三个半小时,讨论出四套平面应该怎么做。
  然后,各人都开始埋头工作。
  这一忙,便忙到天色尽黑。
  我们点了外卖,围在一起,嘻嘻哈哈,混合着各色荤素笑话,就胡乱把饭填进肚子里了。
  我特意只夹了几筷子素菜,尽量避开荤腥。
  吃过饭,大家饱饱得开始继续手头的工作。
  我却还觉得肚子里空荡荡的,只得又灌了许多茶水进去,滥竽充数。
  没想到节食第一天,就已经这样难熬。
  我只得安慰自己,万事开头难,也许过两日,肠胃习惯了,便会好受许多。
  
  几件事情同时开工,忙得大家差点四脚朝天。
  我仔细留意了一下,今天唐美妍果然没有再接电话,只是偶尔有发发短消息,频率明显没有昨天那么多。
  我自己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我居然把其中一个故事版,交给她去拼接排序。
  也许我我私心里,希望她忙一点,少一点时间同旭生亲亲我我。
  她大概觉得自己被委以重任,居然十分安心地坐在电脑前,有不妥当的地方,不住来问我。
  很明显,她没有看出我的“险恶”用心。
  我为自己感到汗颜!
  直到凌晨三点,整个办公室还亮如白昼,只听见键盘啪啪作响。
  “休息一下!”老孔忽然领着客户部的人进来。
  “你们怎么都在?”我站起来,看见客户部做这支产品的整组人一个不少。
  “慰问你们啊!我们帮不上忙,只有来打打下下手!”客户部的一名助理总监,殷勤地提起手上的袋子,用力摇晃一下。
  “有吃的?”小胖眼睛一亮,放下手中的活儿奔过去!
  “哇,好多吃的!”王云舒也跑过去,接过客户部同志们手中的食物。
  “我们给大家带宵夜来了,都休息一下吧!”老孔扬声,说完还冲我挤挤眼睛。
  我也赶紧说:“吃了东西再作吧!”
  十多个人全都松口气,欢呼着挤到小会议室去吃东西。
  我看了一下,烤肉、香肠、方便面、薯条、牛奶、饼干、罐头、糕点、啤酒、咖啡、甚至还有热腾腾的避风塘蟹黄汤包和煮玉米。
  我简直服了他们了,这么晚,还搞到这么多东西。
  大家嘻嘻哈哈吃起来,小小空间变得十分热闹。
  老孔乘大家吃东西,故意说:“以后,只要创意部加班,我们客户部的都会做好后勤工作,你们有什么需要尽管提。”
  “真的?”林钦风有些激动:“我们加多晚,你们加多晚?”
  “当然,有难同当,有福同享!”一名客户部的AE笑嘻嘻地说。
  周建辉狐疑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在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对他神秘地笑了笑。
  看着桌子上满桌食物,我都不敢轻易下手,只得挑了一罐咖啡喝下去。
  并暗暗祈祷,这罐咖啡不会热量太高。
  否则白白饿足一整天。
  吃过东西,大家又开始埋首各自的电脑。
  我常常想,我们上班对着电脑,回家依然打开电脑。
  看电影、看图片、看小说、查资料、下棋、打游戏、聊天、画画、写日记……统统只需要点击鼠标,坐着不动,娱乐项目也很丰富。
  也许,天长日久,人们渐渐便不再肯出门来活动。
  随着电脑功能的日益强大,也许有一日,我们连伴侣也可省略,对着一部电脑,就可以度过余生。
  届时,这费力又不讨好的婚姻大概便会灭亡了吧。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我一边感慨,一边同其他同事分析图片上的瑕疵,嘱咐他们逐一修复。
  然后,我同王云舒,为着一条平面上的广告语,反复琢磨,逐字推敲。
  等所有工作都做得七七八八,天也快亮了,我便让大家回家休息,明日下午再来继续手头未完的工作。
  大抵太疲累了,人人都无心说话,全部默默收拾东西,陆续离开。
  我关了电脑,掏出手机,替自己上好明日起床的闹钟。
  我背上电脑包,关上办公室的门,正好遇到隔壁办公室的老孔也在锁门。
  我们疲倦的相视一笑。
  我们俩个是最后离开的,老孔轻车熟路地关闭所有电源,我跟在后面,一一记在心头。
  尽了电梯,狭小空间内只有我们俩个人。
  老孔咳嗽一声,打破沉寂:“没想到,你这么能干,这样快就把事情做得像模像样了。”
  “我不过安排了一下人手,很多事情还是靠这帮兄弟!”我谦虚地笑笑。
  “一点也不肯贪功?”
  “等比稿成功再来贪也不迟,此时八字还没一撇!”我同他开玩笑。
  出了电梯,清冷空气扑面而来,虽然寒意逼人,可是比起办公室内的憋闷烘热,清爽许多。
  风一吹,倦意也消散一些。
  这个时间最尴尬,竟然没有出租车经过,我只得同老孔沿着马路向前走。
  我们都没有说话。
  我微微扬起头,此刻紫蓝色天幕正一点一点转白,天际出现一抹若隐若现的胭脂红。。
  平时繁华的大街,此刻静得只余呼呼风声,连半个人影都没有。
  一切都还在沉睡。
  连耸立在街道两边的大厦,也减慢了呼吸,不再自空调排气孔里,呼出热气。
  我吸口气:“经常加班到天亮吗?”
  老孔点点头。
  我微微笑,将双手受插进衣服口袋里,仔细看着天色慢慢转变。
  大抵每个广告人,都经历过无数这样的清晨。
  万物都还在沉睡,我们独自清醒。
  从喧闹的办公室出来,走上清冷的长街,看着丝绒一般的蓝色天幕,一点点亮起来,这种感觉十分奇特。
  我想,老孔应该能体会我此刻的心情。
  他看我一眼,意味深长。
  我明白,他是懂了。
  不了解广告的人,大抵永远也不会明白广告对于这个世界的影响力有多么巨大。
  它不仅仅是刺激消费,疏导经济,引领潮流。
  它更是深入人们的生活,甚至改变着人们的观念和生活方式。
  每个人,每天接受到的最多信息便是铺天盖地的广告。
  我们的行为,在潜意识里,都受到广告的影响甚至支配。
  一个人,一天中,至少有五个决定是受到广告潜移默化的影响。
  多么神奇!
  我们将青春与才智,奉献给广告,由它来改变世界!
  在离婚之前,我一直为我是名创意人而感到骄傲。
  只是现在,我不知道,我是否为它付出得太多。
  
  
  很快,一辆出租车开过来,老孔替我招手拦下,并十分绅士地拉开车门。
  我上了车,冲他挥手道别。
  他站在路口对着我微笑。
  “同男朋友难分难舍?”司机好笑地打量我。
  “怎么会?那是我同事!”我觉得这个误会真旖旎,他也许以为我同老孔缠绵到天亮,才依依不舍自酒店出来。
  “可是,他一直站在路边目送你!”司机不相信我的话。
  我望望倒车镜,路口依稀还有一个人的影子,是老孔还没离去。
  “他不过是站在路口等出租车!”我好笑地说。
  人类想像力至为丰富,许多看似平常的事情,总能延伸演变出各种精彩的背后故事。
  不然,怎会有那样多绘声绘色的流言蜚语。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回到家,洗完澡,我才发现自己已经累得快脱掉一层皮。
  我真怕有一日,精魂受不住折磨,像蝉蜕一般,自这层薄薄的人皮中,蜕出,逃走。
  我躺上床,虽然刚洗过澡,很快又手脚冰凉,只得缩成一团。
  我将窗帘拉得严严实实,一丝光也透不进来。
  可是,躺在床上,我脑子来翻来覆去的全是比稿的内容。
  我强迫自己数羊,一只、两只、三只……怎么这一只在喝果汁?
  完了!
  我中了广告片的魔咒!
  我爬起来,摸了一粒安眠药吃下去。
  又折腾了好久,总算迷迷糊糊。
  可是半梦半醒之间,我看到插画师帮我们画的故事版,全都是儿童简笔画,粗陋不堪。
  我惊出一身汗,醒过来。
  还好是个梦!
  我摸着胸口,看着空出来的另外一半床,忽然悲从中来。
  旭生已经离开这个家半年有余。
  可是,我仍旧习惯缩在床的左侧,腾出另一半,仿佛他还会回来睡。
  前尘往事在这个我意志最薄弱的时刻,袭击了我。
  一直以来,我都颇为畏寒,每个冬夜,总是要将手脚都塞进旭生怀中,才能睡得安稳。
  七年来,我已经习惯睡觉时,总可以挨着一个温暖身体。
  白天思维繁杂,想像力丰富,夜间我总是有许多凌乱繁杂的怪梦。
  每每我在梦中发抖或呻吟,旭生总是及时察觉,将我自梦中唤醒,搂在怀中,轻拍我背,令我安然入梦。
  我以为,这样便会度过一生。
  可是,可是他半途退出,独留我在这唏嘘的梦中,不肯醒来。
  刚离婚的时候,最最难以面对的,不是背叛,不是分离、不是争执、也不是不再相爱,而是不习惯。
  那些日积月累,由两个人共同营造堆砌起来的生活习惯,最最折磨人。
  本来是俩个人的生活,忽然要拆成两半,猝不及防,束手无策、茫然失措。
  刚开头那半年,我睡到半夜必然醒来,习惯性向右侧伸手一摸。
  空的!
  立即潸然泪下。
  我曾经以为,自结婚那一日起,我便永远结束了我的单身生活,为此还与子晴一同去酒吧大醉了一场。
  没想到,不过七年,我又得自己面对自己。
  原本以为大局已定,现在却要推倒一切,重新开始。
  重头开始,多可怕!
  外头不知多少青春美貌的少女,满大街追着找男人,我们已经是徐娘半老,肌肤松弛,精力同体力都大不如前,怎么同活力四射、美艳无敌的年轻女子争男人?
  博得异性喜欢的手段,我也不是不会,想当年,也是个中好手。
  可是,毕竟都是年轻时候掌握的伎俩,现在完全施展不上。
  比如,年轻女孩同男人撒娇,会令人男人骨头发酥、膝盖发软。
  我等年龄之辈,再撒个娇、装个嫩,嗲起声音,说两句话,怕是会令人从头皮到脚底都起满鸡皮疙瘩。
  单是重新找一个伴,这个过程便漆黑丑陋、无边无际,永远摸不到头。
  更别说,好不容易凑合找一个,又得挨过漫长的适应期。
  那血糊糊的磨合期,不知道又会搓掉人的多少真性情。
  离过婚的女人,就像被标上打折出售的标签,给人的感觉,再精美,也是个次品,多少有些瑕疵。
  愿意同离婚女人交往的,不外也是些有相同经历的男人。
  同样都是受过伤的人,哪里会再如以前一样,轻易便交出心,坦诚相待?
  彼此都有肚皮官司要打,要走到一起,比登天还难。
  更何况,现在外头那些年轻女孩,专找离婚男人。
  她们认为,离婚男人年纪偏大,有经济基础,经过上一任妻子的调教,已经褪去青涩,懂得服侍女性,单接吻与做爱的经验,都非青涩的小男孩可比。
  如果男人有小孩,还可以省去生育之苦,永世保存完美身线。
  有此青春劲敌,我们自然一下别比下去老远,男人选谁,还不是一眼便明了?
  唉……
  难怪人说,女人离婚立即贬值,男人离婚,立即升值。
  谁让男人天生有优势,永远能找到比自己年轻的伴侣。
  女性皮相的确衰老较快,只敢同较自己年长的异性交往,才不致太过自卑。
  但是,在生猛的青春面前,谁又没有几分自卑感呢?
  但是,也有一些男人心理素质特别出众。
  我身边有好几位四十出头的男性朋友,离婚不久,立即有二十出头的少女围在身边,争相献媚。
  我曾经有一名四十多岁的男性朋友,曾经对我发牢骚,他同二十五岁以上的女人都有代沟,不知该如何交流。
  “二十五岁以上的老女人,像开败了的花,皮肉全都松弛,呼吸之间全是陈腐之气,同她们上床,晚上是会做噩梦的!”他痛苦得同我述说。
  我吓得,再不敢与此君联系,在他眼中,我想必已经是骷髅头一枚。
  有的时候,我会觉得奇怪。
  这些男人,永远觉得自己不会老吗?
  他们以为人人都是007,拥有金刚不坏之身?
  要知道,007也是需要更新换代的。
  唉……
  总之前路茫茫,离婚之后还是替自己保留一份尊严,不要再出去,似一只迟暮的花蝴蝶,扑来扑去。
  还是洁身自好,做一名独身女人,来得潇洒矜持!
  胡思乱想一番,心情略微好转。
  忽然听到“咕咕”一阵闷响。
  过了好久我才反应过来,是肚子提出抗议。
  不想还好,一想,居然再也睡不着了。
  只觉前胸贴着后脊,胃一阵阵收缩,像有一只手奋力想从喉咙里伸出来,四处觅食。
  我强迫自己睡觉。
  可是用尽方法,只觉更加饥肠辘辘。
  我翻身从床上跳下来,在房间里转悠一圈,到处都是零食,件件都是我的最爱,我忍痛咬牙把零食全塞进冰箱,然后用透明胶将冰箱门封了起来。
  我这才喘了一口气,好险,就被撒旦诱惑了……
  我重新躺回床上,企图集中注意力,数羊:山羊、绵羊、烤全羊……
  我顿时口水如泉水般涌出——
  终于忍无可忍,跳下床翻找漏网的食物。
  上帝保佑!
  居然还有真一包鱿鱼丝遗漏在桌上。
  这下可不得了,我的眼睛被牢牢粘在了上面,手指如同被魔鬼附身,完全不听使唤,竟直接伸向那包鱿鱼丝。
  鬼使神差,我的大脑居然出现了短暂空白,等我清醒过来,一根鱿鱼丝已经含在了嘴里,而且是整袋鱿鱼丝中最粗的那一根。
  我又懊恼,又满足地含着这根鱿鱼丝,觉得这是我有生以来吃过的最美味的东西。
  我心满意足地躺上床,仔细辨别鱿鱼丝的滋味,舍不得咀嚼吞咽,小心翼翼含在口中。
  这一刻,我忽然明白,人们为什么形容特别珍惜某人,叫做“含在口中怕化了”。
  很快,我便幸福得饿晕过去了!
  早上醒来,那可怜的鱿鱼丝,还含在我嘴里,已经被吮吸得一点味道都么有了……
  原来,即便含在口中, 有一天还是会变得寡淡无味,乏善可陈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接下来两天,天天忙得不可开交,恨不能四肢并用。
  还好,一切都很顺利,插图师画的故事版,十分精细,人物神态栩栩如生,非常传神。
  提案那一天,我也是发挥自己全部本领,连比带划,甚至不惜出绝招,一人分饰多角,模仿广告片中男女主角,务求把片子表现得淋漓尽致。
  客户见惯各种提案,再新的点子也难让他们眼前一亮。
  所以,有时候提案的方法就变得十分重要,务必使对方感到耳目一新。
  果然,这一招十分见效。
  当天,客户拍板选中我们的两支广告片脚本,与我预期的一模一样。
  当然,还有许多细节需要调整,但这已经不再是问题。
  当天晚上,客户部请客,我们整组人一起去狂欢,K歌到凌晨,才尽兴而归。
  他们轮番敬我喝酒,我推辞不掉,几乎醉倒。
  谁说酒入愁肠愁更愁?
  那是因为没有喝足量。
  我此刻只觉得天地一片眩晕,整个人分不清东西南北,连自己是谁都忘记了,又怎么记得那些烦人恼心的事情?
  
  
  翌日,我睡到日上三杆才起床,起来头照列痛得快要裂开,胃里似被人放入了一部绞磨机,翻江倒海得难受。
  身体受难,心灵的创伤立即变得不值一提。
  我根本忘记自己是名弃妇。
  若此刻能让我的肠胃、脑袋回复正常,我愿意被温旭生再抛弃100次。
  我倒了半杯牛奶,喝了一半,连苦胆汁都差点吐出来。
  只得灌了一瓶矿泉水下肚。
  听说大量饮水,可以稀释血液里的酒精,人很快会舒坦许多。
  不知是真有效,还是心理作用,我的确觉得好受许多。
  
  中午,没有食欲,吃了半只荞麦面包,便去公司。
  还没打开电脑,雪片一样的单子便飞向我。
  我皱着眉头,一一看过,签下大名,分发给各位同仁。
  又有的忙了!
  我叹口气,这样的工作日复一日,仿佛永远没有尽头。
  不过忙起来,时间似乎过得特别快,一转眼,下班时间便到了。
  工作单,刚刚发下去,还没有任何动静,我也乐得早走一步。
  
  想到多日没见子晴,不知她近况如何,我拨电话给她。
  她精神似乎不太好:“出来吃饭?免了吧!”
  “生病了?”
  “没有!不想动!”
  “我来你家?”
  “算了吧,工作整日,累得快散架,各自回家休息吧!”她一再推委。
  我不好坚持,只得作罢。
  正思量到什么地方去,老妈打来电话,说煲了当归雪豆猪脚汤,让我回家补补身子。
  我一想到那浓稠腻滑、雪白如奶的汤汁,立即似受到撒旦召唤。
  已经好几天,没有正经吃过东西了。
  加上昨晚喝醉,今天一整天只吃了半只面包,更加觉得饥渴难耐。
  我忙不迭地答应。
  下班途中,我发现我的注意力出了问题,任何东西都不能吸引我,除了路边饭馆的招牌。
  尤其是经过南京灌汤包的时候,看见新鲜出炉的包子,一个个雪白丰润,程半透明状,一定一咬就是满口又烫又鲜的肉汁,顺着嘴角流下来,烫得皮肤一片微红……
  简直不敢再想,我飞快的一路小跑,远离这充满诱惑的世界。
  倒霉,怎么整条街都是饭馆,我简直躲都躲不掉,无处遁行。
  最要命的时,一向对食物颇有讲究的我,居然从苍蝇馆子前经过,也有流口水的冲动……
  该不会,过两天,闻到潲水油的味道,我也觉得是人间美味,食指大动吧……
  上帝,这个世界怎么突然变成灰色?
  回到家,刚走到楼道上,就闻到一阵一阵的饭菜香味,鱼香肉丝、盐煎肉、红烧子鸡……天,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的鼻子居然这么灵敏,可以分辨出这么多菜品。
  我的肚子已经开始雷鸣般惊天动地地响了起来,一声接一声,楼上一名大叔正好与我迎面走过,用狐疑地眼光盯着我的肚子,似乎不相信如此大的腹鸣声音是从我身上传出来的。
  我立刻羞得满面通红,幸亏楼道里光线黯淡,不然可就此地无银了。
  我匆匆逃也似地,三步并作两步,奔回家,用力关上门,将门外追魂夺魄的饭菜香味关在门外。
  慢着?
  怎么香味变得更加浓烈?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蹿进厨房——
  原来这些香味发源地,就是我家厨房,我大喜过望,不等洗手便抓了筷子,夹了一块红烧子鸡含在口中。
  天,我已经是一周不知肉味了!
  此刻,我激动地差点热泪盈眶。
  
  “婆婆,江姨回来了,可以吃饭了吗?”珊珊从厨房外冒出一个小脑袋。
  我妈妈奔进厨房:“你怎么就吃起来了?大家还在等你呢!”
  我赶紧帮老妈收拾碗筷,把饭菜都端上桌,狼吞虎咽、风卷残云般吃了起来。
  “你几天没吃饭啦?”老爸几乎吓得面无人色:“别表现得跟土匪似的。”
  我不好意思地对他们笑笑,又继续埋首饭菜,足足喝了三大碗汤,才肯放下碗筷。
  吃完,我又觉懊恼无比,白饿了几天,今天一顿饭就把减掉的脂肪都补回来了。
  要到这个时候,我才反应过来:“子晴怎么没来?”
  她不是说她回家了吗?
  怎么珊珊在,她却没有踪影?
  “子晴说她有点事情,要晚点回家!”我妈解释:“她最近好像特别忙,我已经好几天都没见到她人了。珊珊都住在我这里的。”
  珊珊不住点头,小脑袋毛茸茸,十分可爱:“我就睡在你的床上!”
  “她晚上回家吗?”我忽然觉得不安。
  “有时候,很晚了,会听见对门有开关门的声音。”老爸说:“早上,她会自己过来接珊珊去幼儿园。”
  我松口气,还好没有夜不归宿。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我坐在客厅里,同珊珊一起玩游戏,不动声色地等子晴回来。
  我知道,她一定有事情瞒着我。
  我不欲刺探她的隐私,我只想确定她安好!
  10点,珊珊上床睡觉。
  11点,我爸妈也睡了。
  我早上起得晚,故此精神抖擞,竖起耳朵留意对门的动静。
  12点过,我听见对门有轻微的钥匙捅进门锁里的声音。
  我立即自沙发上跳起来,扑到门口。
  我猛地拉开门,子晴吓一跳,回头看着我。
  我也吓一跳,几乎没惊叫出声。
  她脸色惨白、神情凄惶、整个人又倦又憔悴,大概还淋过雨,头发湿湿地拢在身后,额前一缕发丝,还在嗒嗒的滴水,简直就像一名刚刚从水里爬起来的女鬼。
  “你怎么啦?”我声音咔在喉头,嘶嘶作响,暗夜里听来,不知多可怕。
  子晴松口气:“你怎么在这儿?”
  “你怎么才回来?”我抱起双臂,看着她。
  她知道躲不掉,慌乱地低下头:“进屋说吧!”
  我关上门,进了她家。
  她一进门,便瘫坐在沙发上,动也不动,仿佛被谁勾走了魂魄。
  我替她找了条干毛巾裹在头上,她胡乱擦了擦头发。
  “你干嘛去了?”我忍不住问。
  “加班!”她说。
  说完她自己忍不住苦笑:“我自己都不相信!”
  “你怎么搞得成这样?”我走过去,抢过她手上的毛巾,替她擦干头发:“这么冷的天,你还淋成这样,你不要命啦?你病了,珊珊怎么办?”
  子晴鼻子一红,一把抱住我,肩头不断耸动。
  要过一会儿,我才知道她哭了。
  我站在沙发边,一动也不敢动,任由子晴哀哀痛哭。
  过了好久,我脚都快麻木了,她才抬起脸,一双大眼睛已经肿成核桃。
  我坐到她身边,冷静地看着她。
  我知道,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否则,今时今日的汪子晴,不可能哭得这样无助。
  
  “子晴,有什么事情,你不一定要跟我说,可是如果你想说,我有一双好耳朵!”我在她耳边轻轻说。
  子晴闭上眼睛,深深吸了口气,然后她说:“我去跟踪他了!”
  我倒抽一口冷气。
  我明白子晴口中的他是指谁。
  “跟踪?”我不明白子晴到底想做什么。
  “绍宜,你永远也不会明白这种感情!”她抬起脸看着我,目光说不出的凄凉绝望,可是又像燃着一团火。
  “你不说,我怎么明白?”
  “绍宜,我去跟踪他了!”她闭上眼睛。
  我看得出,她在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
  “那天,我看见了他!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好像着了魔一般。”子晴睁开眼睛,目光迷离,好似她面前又站着莫运年:“我知道,我应该离他越远越好,可是他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只要我对他看上一眼,只一眼,便逃不掉了。”
  “其实自从见过他一次,我便每天都渴望见到他,我想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他结婚了吗?身边有没有其他女人?他还记得我吗?他还爱我吗……总之,我疯狂地想知道一切和他有关的信息!”
  “我像被邪灵附了身,完全身不由己!”子晴痛苦地向我陈述,这几天,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
  “请了一个星期的假,租了辆车,像个傻瓜一样,守在他公司门口。果然,我又看见他了。时间真是对这个男人特别眷顾,时光仿佛对他一点作用都没有,他的样子同六年前并没有任何区别,新添的那一点白发,并没有染回黑色,反倒更显出一丝不经意的潇洒。”
  “我坐在车里,他站在车外,他丝毫也没有发现,我就在他身边。一打开车门,只需走两步,我便能握住他的手。现在的他,姿态更加从容,每个动作都仿佛在诱惑我靠近他。六年了,他对我的吸引丝毫没有减弱,甚至更加变本加厉。我必须死死按住胸口,否则心脏一定会承受不住负荷,挣脱胸腔的束缚。”
  我叹口气,师太小说里,被恋人抛弃的女子,过几年与旧日恋人重逢,男人一定已经多了三分疲象七分邋遢,不复当年容光,令一直耿耿于怀的女主角从此释怀,甚至惊异自己当年怎么会为着这样的男人流泪饮泣。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可是,子晴显然没有这样好运!
  “他换了新车,旧的那辆,太多我的痕迹,一定会令他在与女人偷欢的时候,情绪受到影响。”子晴嘴角挂着一抹自嘲:“对于他来说,我又何尝不是一场噩梦!”
  “我跟在他的车后,随着他,去了一个,又一个地方。不管他走到哪里,干什么我都跟着他。”
  “第一天,除了工作见客户,他什么都没干,晚上很早便回家,他还住在以前我们一起生活过的地方,我想当年我为他置办的那些东西,一定早早被他扔掉了,我的痕迹一定被他抹杀得很干净!我把车停在他家楼下,看着他房间的灯亮起来……这一幕多么熟悉,曾经,我整夜整夜守在楼下,看着他房间里的灯明明灭灭……”
  “第二天。他约会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很年轻,是他一向喜欢的性感小野猫类型。那个女孩最多22岁,可以当他女儿了!除去身体,他还能同她们有什么交流?”子晴冷笑,目光寒如万年玄冰:“他一点也没变,始终喜欢年轻性感的女人。不管他自以为自己多有学识,多有涵养,可是他对女人的品位一直那么差!”
  “他和那个女人去喝咖啡,竟然是我们以前常去的那一家!我就坐在和他隔了几张桌的地方,亲眼看见他搂着那个女孩亲热、调情,窃窃私语,我甚至可以猜到他同她们谈话的内容。我看到他的手贴在她的腰上,有好几次,我差点忍不住,冲上去,将他的手从她身上扯下来。”
  “今天,我看见他同另一个女人去开房,这个女人年纪稍微大些,很有风情,也是他喜欢的类型……”子晴沉默了,大颗大颗屈辱眼泪滚滚而下。
  可是她并没有打住,继续无法遏制地说下去。
  “我跟到房间门口,我亲耳听见房间里传出来的细微声响……我甚至能够想象他的每个动作,这些,都是我熟悉到永生难忘的……”
  “够了,汪子晴,不要再说了!”我大喝一声打断她:“你脑袋进水了,你跟踪他干什么?”
  “绍宜,你不明白!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为了他,我的人生完全改变了。可是,他怎么能够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过同以前一模一样的生活。难道对于他来说,我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或者,根本,我同任何一个与他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丝毫区别!”子晴扑到我怀里,又一次失声痛哭,这一次,不再是隐忍的、压抑的,而是歇斯底里的发泄。
  我抱住她的头,她的眼泪一点一点浸透我的裤子,渗到我的皮肤上。
  这个男人永远是汪子晴身体里的一根软肋。
  不管她走得多远、飞得多高、变得多坚强,他都能够轻易地至她于死地。
  人们,把这种人叫做克星!
  “子晴,你何苦折磨自己!当年你便明白莫运年是怎么样一个人!现在,你又何必逼自己再去面对他斑斑劣迹!”我抱紧子晴:“现在,不管他多风流、多无情、多堕落,他的生活都不再与你有交集!你要明白,对于你来说,他只是个过去,是一个陌生人。”
  陌生人能令人痛彻心扉吗?
  我自己也知道我的话多么苍白无力。
  在强烈汹涌的爱与恨中,理智变得那样脆弱单薄,像一叶飘摇的小舟,很快便被愤怒的大海击碎、吞没!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惟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