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女生代孕生子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7-17 00:00:00

大三女生代孕生子 一份代孕邀约 诱惑大三女生 株洲网讯(阿 芒)暑假回到老家,可心里还在惦记南昌那份15万元的代孕邀约。前天,家住醴陵的大三女生宁佳(化名)来电透露自己的心事,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份诱惑。 据宁佳透露,她于2005年考入南昌某高校。6月中旬,她在当地一个网站上,看到一条“6到15万元招聘代孕妈妈”的信息。想到乡下父母的艰辛以及借贷读书的困境,她不禁有些动心,于是与信息发布者取得联系。对方声称,代孕主要通过试管婴儿或人工授精方式,帮助不能生育的家庭生一个孩子;但代孕志愿者必须测试智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容貌端庄,最高可获得15万元的补偿。 双方随后又通过QQ,进行几次联系,到了准备签约的地步。但宁佳在最后一刻退缩了,一方面担心这是个骗局;另一方面她不知道这对自己今后的生活会有什么影响。原本打算暑期留校打工的她,最终决定回到父母身边。然而,回家后上了几次网,每次都看到对方的QQ留言,声称求孕夫妻对她很满意,爱心补偿待遇还可适当增加。同时劝她说:“如果选择在冬天受孕,一点不会影响你的学业;毕业后就可掘到第一桶金,不必为求职而四处奔波。”但宁佳始终忍住未予回复。 为了解开宁佳的心结,记者咨询了相关医生和律师。据妇幼保健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家严禁医院从事代孕服务;只有卫生部批准的少数省级代孕网医院,有资格开展试管婴儿和人工授精等医学辅助生殖,条件是夫妻双方必须同时携带结婚证、准生证和身份证前去就诊,且夫妻至少有一方的确患有不孕症。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认为,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人的身体器官不能作为商品出卖或出租,而代孕实际上就是女方出租自己的子宫,有的甚至出卖女性卵子,这显然既违反了法律,又违反了公共秩序和社会风尚。而且代孕过程发生的一切意外与纠葛,代孕妈妈难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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